周作人後人接受採訪。昨日,市二中院對周作人後人起訴嘉德、索要手稿一案做出終審判決。法院供圖
昨日,市二中院對周作人16位後人起訴嘉德公司、索要周作人手稿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索要手稿訴求。
嘉德184萬元拍賣手稿引發訴訟
2012年,一份由周作人撰寫、魯迅批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説之發達》手稿亮相嘉德春拍,引起各界人士廣泛關注。
周作人之孫周吉宜等聞訊,立即與拍賣行交涉。
他稱,手稿為周作人在北京大學發表的著名演講稿,為周作人親筆所書,一直由其親自收藏。但在“文革”年代,手稿在他被抄家中流失。“文革”結束後,相關部門向周家後人分批歸還了被抄物品,但這份手稿卻不在其中,而該手稿卻出現在嘉德2012春季拍賣會上。
“物權歸周家後人所有。”周吉宜曾多次希望拍賣行立即撤拍並返還手稿,但遭到拒絕。2012年5月12日,手稿以184萬的高價成功易主。
此後,周吉宜等16位親屬將嘉德告上法庭。
周作人後人無法提供擁有手稿證明
一審中,原告方認為,在周作人逝世之後,手稿所有權當由周家後人繼承。嘉德在未經法律上的所有人同意情況下將手稿拍賣,侵犯了周家的權利。
嘉德方面則要求周家後人出示“‘文革’抄家清單”,以證明該手稿確係周家所有。
周作人後人無法提供。
東城法院認為,由於手稿已經拍賣,嘉德已不佔有這份手稿。因此原告要求返還手稿,法院不予支援。同時,原告方要求法院確認手稿的所有權為原告,因缺乏事實依據,法院也不予支援。
今年6月,東城法院駁回原告訴求。
周作人16位後人不服,上訴至北京市二中院。
昨日,北京市二中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動産物權是以佔有為公示公信原則,物品為第三人所佔有,在不能確定第三人的佔有是非法佔有的情況下,難以認定周吉宜等人對物品享有的權益。
因此,二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 涉案手稿(之一)內容
日本近三十年小説之發達
七年五月在北大研究所講演
我們平常對於日本文化,大抵先存一種意見,説他是“模倣”來的。西洋也有人説,“日本文明是支那的女兒”。這話未始無因,卻不盡確當。日本的文化,大約可説是“創造的模擬”。這名稱似乎費解,英國人Laurence Binyon著的《亞細亞美術論》中有一節論日本美術的話,説得最好,可以抄來做個説明:照一方面説,可以説日本凡事都從支那來;但照這樣説,也就可説西洋各國,凡事都從猶太希臘羅馬來。
(記者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