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起訴鄒恒甫名譽權糾紛案,昨天在海淀法院宣判。
法院認為,鄒恒甫在微博中稱北大教授和夢桃源餐館服務員淫亂等內容,構成侵權,應公開向兩原告道歉並賠償相關費用。
案由
“淫棍微博”致粉絲增8萬
2012年8月21日9時19分、21時22分,鄒恒甫分別發出微博稱:北大院長、主任、教授“在夢桃源北大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淫棍太多”等。
數天內,兩條微博被轉發近10萬次,評論兩萬餘次,鄒恒甫的微博粉絲量增加8萬餘人。
鄒恒甫也為此惹上官司。
2012年9月,北京大學及北京夢桃源餐飲有限公司先後以鄒恒甫的微博言論侵害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
庭審
鄒恒甫提交報道做證據
庭審中,鄒恒甫辯稱,其微博所述的情況並非虛假陳述而有事實依據,並向法院提交了包括《北大教授指控高中生情人敲詐30萬續:已被解除教職》、《北大女研究生稱遭導師騷擾案開庭審理》等媒體報道文章。
但鄒恒甫並未針對其提交的證據與其微博內容的關係,予以佐證。
同時,鄒恒甫認為北京大學不是本案適格的原告。
判決
微博7天向北大道歉
法院認為,社會對大學教師群體師德品行的評價與大學名譽利益直接相關,北大可以以受害人身份主張名譽權侵權責任。
法院指出,鄒恒甫曾經是北大教授,具有特殊身份,與北京大學及北京大學院長、系主任及教授群體間存在特定的利害關係,其言論容易産生“內部人爆料”的效應,使公眾更加相信。所以,其發表公開言論時應當盡到更高的注意義務。
鄒恒甫發表涉訴微博時,並未注意到自身的特殊身份,微博中使用“淫棍”、“淫蕩”等誹謗、侮辱性文字,使公眾對北大、夢桃源公司産生一定誤解,造成二原告在此事上社會評價明顯降低。微博內容不構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評監督權利的免責事由,構成侵犯名譽權。
法院判決,鄒恒甫停止侵權,刪除涉訴微博,並在微博首頁公開發表致歉聲明,連續7天向北大、連續3天向夢桃源公司賠禮道歉,賠償夢桃源公司公證費等共計2300元,承擔兩起案件受理費。
■ 回應
鄒恒甫:上訴北大:快道歉
昨天,鄒恒甫未出席宣判。得知宣判結果後,鄒恒甫在微博中表示堅持上訴。
北大相關負責人稱,法院判決“還北大一個清白”,北大希望鄒恒甫儘快履行判決義務,對於損害北大名譽行為進行正式嚴肅的道歉,並履行判決中涉及的其他相關事項。(記者劉洋 許路陽 實習生黃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