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15日電(上官雲) 電視劇《花千骨》的連日熱播,也讓原著小説《仙俠奇緣之花千骨》走到臺前,引起不少讀者的關注。然而,就在14日,一則“《花千骨》原著小説被質疑抄襲多部網路小説”的消息在網上開始流傳,並附有網友貼出的《仙俠奇緣之花千骨》部分內容與其他作品內容的對比圖。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告訴記者,就圖片內容來説,其中展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説部分內容,涉嫌構成通常意義所説的“抄襲”。
《花千骨》原著小説被質疑抄襲:“用詞雷同”還是“侵犯智慧財産權”
近日,有網友貼出了《花千骨》原著小説部分內容與其他網路小説內容的對比圖,並將相似部分標出,質疑該書抄襲多部網路小説,包括《花開不記年》、《簫聲咽》等,同時指出這部小説賣了影視版權,會涉及盈利,因此希望作者“Fresh果果”給予回應。該質疑經媒體報道後迅速發酵,引起廣泛討論。
在討論“《花千骨》原著是否抄襲”時,網友們的意見莫衷一是。不少網友認為,“笙聲夜”在微博中貼出的文章對比圖並不能百分之百證明《仙俠奇緣之花千骨》抄襲,不少詞句頂多是借鑒。名為“救援小分隊”的網友説,只是幾個詞用得雷同,“描述相同事物用了相似詞彙不足為奇。只要不是情節上的抄襲,這些頂多算借鑒”。
“現在網上小説那麼多,作者構思有類似的地方很正常啊。如果這算抄襲,那廣大的中學生們寫的作文沒幾篇原創了。”網友“絕愛一飛的芊”明確表示道。
也有網友表示了不同意見,“文章這種東西本身不過是講故事,首先要完全屬於自己,抄襲的行為是可恥的,因為那不是她自己的世界,也不是自己的故事。”網友“泠薰”稱。
此外,網友“迷迷糊糊的靈”認為,如果不拿來賺錢,網路小説的確不會像名作巨著那麼認真,但既然將自己的網路小説商業化了,就必須用自己的能力寫出一部屬於自己的著作,“抄襲別人的勞動成果佔為己有,並用來賺錢,這就是侵犯智慧財産權了”。
截至成稿,記者未能聯繫上“Fresh果果”回應此事。
業內人士:如抄襲關鍵情節 後續賠償金額會較大
根據網上貼出的對比圖,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幹事張洪波認為,圖片顯示的《花千骨》原著小説中的那些內容,涉嫌構成通常意義所説的“抄襲”,“它的一些語言、段落與其他小説都相同或者相似,有的是改了個別字句”。
在張洪波看來,如果全書都是如此的話,那麼《花千骨》原著小説就涉嫌剽竊行為,“對於已經出版發行的圖書來説,眾多被抄襲的作者和著作權人,可以要求涉嫌剽竊抄襲的作者、出版單位停止發行該圖書,並要求按照發行量、改編為影視劇後的收視率等因素,來進行賠償”。
同時,張洪波認為,這也從一個方面反映了當下網路小説作者的版權意識還需要提高,首先,在進行創作的時候要合法引用他人作品,使用不當的話,很可能造成侵權,“對於抄襲行為,我們不應該默許、鼓勵,而應該進行聲討、抵制”。
“在半壁江中文網,如果經核實認定作者抄襲,那他將不再有任何機會在我們網站發表作品。”網路作家、半壁江中文網創始人董江波稱,中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中國作家協會每個月都會召開“全國網路文學重點園地工作聯席會議”,“我們會將抄襲事件在會議上通報”。
在“半壁江中文網”發表的網路作品,短篇小説出現抄襲情況多一些,長篇很少。董江波表示,以目前的技術手段,網路作品“抄襲”一事,很難在發表前認定,而抄襲和被抄襲雙方也很少有弄到“打官司”的地步,“一般都是協商解決了”。同時,因為會涉及作品改編影視劇的收益等問題,如果抄襲的是關鍵情節,那後續賠償金額會較大,“如果是‘非關鍵’、無足輕重的情節,賠償會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