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寧夏作家、書法家王永春在其部落格公開發表《驚爆:文學獎黑幕》的文章,內容直指由寧夏文聯《朔方》編輯部主辦的首屆《朔方》文學獎。
王永春文章質疑,文學獎主辦方對評獎的説法前後不一,評委對他説,某人沒有得獎,但該人卻于去年上臺領獎,且寧夏文聯的幾位人員對當時評獎的方式説法自相矛盾。6月1日,王永春接到了寧夏文聯、《朔方》編輯部的律師函,建議他刪除網上的言論。
昨天,在部落格公開發表《驚爆:文學獎黑幕》的作家王永春告訴成都商報記者:“我肯定不刪除網上的言論,我有足夠的證據!他們不應該起訴我誹謗,他們的做法和態度不對。”
而被質疑的《朔方》文學獎主辦方寧夏文聯如何回應?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繫到寧夏文聯主席鄭歌平他稱在開會不方便回復。寧夏文聯分管《朔方》編輯部的副主席蘇保偉主動與記者聯繫。他説,此事已委託律師進入訴訟程式。王永春侵犯他們的名譽權,他們給他解釋不清楚,只有法庭上見了。
發現自己的作品
被冠以別人的名字
王永春告訴記者,《朔方》文學獎可以説是寧夏最大的文學獎。該文學獎已于去年頒獎,為何最近會被拿來説事?原來王永春在上個月看到了朔方的公眾平臺上的《茅獎魯獎評委彭學明點評首屆<朔方>文學獎》一文,發現了自己的文章被“張冠李戴”,此文裏有一段話,“文學新人獎裏,看似新人,卻出手不凡。許藝的《看戲》,孩子眼裏的一場村戲,讓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孩子善良透明的心”。
王永春説,彭提到的《看戲》(發表于《朔方》2012年5.6期合刊),不是所謂的獲獎者許藝的作品,“是我王永春的作品。”5月22日,寧夏文聯文學朔方公眾平臺的管理者對他進行了解釋,稱彭學明根本沒有參與評獎。而彭學明在5月23日給王永春的回復是,不但參與了評獎,而且給《看戲》投了票,與文學朔方公眾平臺所講的“彭學明根本就沒有參與評獎”自相矛盾。不僅如此,王永春還發現一個疑點是彭學明給他的留言中説:“在沒有獲獎的作品裏,我不僅點評了您的《看戲》,也點評了馬金蓮的《柳葉哨》。”事實上,馬金蓮卻在頒獎典禮上領了獎。
6月1日,王永春收到了寧夏文聯授權委託的寧夏綜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函,律師函中解釋了此前文章作者署名是屬於筆誤的情況,也提到評獎活動公平公正,並無弄虛作假,他們認為王永春部落格中的文章全屬個人揣測和虛構,嚴重侵犯名譽權,建議王永春在接到本函5日內及時刪除該文章,並承諾不再有這類不當言行,還要在網上向名譽被損害主體賠禮道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主辦方:給我們造成了影響,
要起訴他
昨日寧夏文聯分管《朔方》編輯部的副主席蘇保偉給記者打來電話。他説,此事已由編輯部委託律師進入訴訟程式。
蘇保偉表示,他們多次和王永春聯繫過,也把基本評獎情況講了,也委託律師和他談過,但王永春還是不滿意,幾次溝通都不行,文聯方面覺得他侵權了,就走法律程式來解決。
蘇保偉説,文學獎肯定是很正規的。一共有七個評委,七個評委投票,但王永春2票落選,全部是郵件投票,這些都是有據可查,並且評委也可以作證。“王永春也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去年評獎,評完後都沒事,不知道哪看到無端的懷疑和揣測,我們只能走法律程式來解決。律師函上面講得清楚。必須給我們文聯道歉,因為是無中生有,你説我們有黑幕,我們通過訴訟的方式,如果不公開道歉,我們就要起訴他,給我們造成了影響,所以就法庭上見,法官如果認為我們有問題,我們就處理。”
談到王永春在文章中的質疑,蘇保偉説,這個獎一共評了十幾個,王永春和許藝都是參加的新人獎,評委彭學明一開始,因為筆誤把《看戲》寫成是許藝的作品了,彭確實是投的王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