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三十年,在歷史長河中短得近乎一瞬,但其間的無數變化卻對中國更遠的未來有著持續、不絕的影響。就如同1978年12月在京召開的中國共産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對整個中國未來發展的影響是如此全面、持久,深入到方方面面、每個人一樣,今天,回首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變遷,從社會環境到個人經歷,每一個領域,每一個身在其中的中國人都會為身邊的巨大變化而感慨,撫今追昔,憶及三十年來的履跡,更能令我們的未來堅定、明朗。
新聞出版業作為資訊傳播、精神食糧生産的重要領域,對於豐富人們精神文化需求、開闊視野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出版業同樣經歷了從解放思想、撥亂反正到整裝待發、走向世界直到改企轉制、集團上市的若干階段,這一切已經開始,正在進行。
撥亂反正
事情還要從1977年説起。不可否認,整個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以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為標誌,但變化顯然在此前已經初露端倪。
早在1972年就開始從事出版工作的宋木文曾擔任文化部出版局副局長、文化部副部長、國家出版局局長、新聞出版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既是出版主管部門的領導又參與多個政策法規的制定和重點出版工程的實施,親歷了出版改革全過程,可以説對新時期中國新聞出版業的變遷有著從宏觀到微觀的了解。據他回憶,國家出版局在1977年12月召開的全國出版工作會議上,明確批判了“兩個估計”(出自1971年召開的全國出版工作座談會給中央的報告,其內容為:建國以來出版界是“反革命黑線專政,資産階級知識分子佔統治地位”),當時主持出版局工作的王匡在會議報告中表示應該徹底批判“兩個估計”,要把“長期壓得抬不起頭來的廣大出版工作者解放出來”。宋木文對當年出版界批判“兩個估計”的深遠意義有著充分又適當的肯定:“整個國家的撥亂反正的標誌是十一屆三中全會,出版界的撥亂反正也要以此為標誌。但是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可能一刀切,有開端也會有序幕。同文學、藝術等領域相比,出版界的撥亂反正是走在前面的。”
有了標誌性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出版界的變化蓄勢待發,在政治上、思想上的解放也需要組織上、人才上的保障。宋木文記得,從1972年開始,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學出版社、商務印書館等出版單位被下放到五七幹校勞動的同志陸續調回北京,有的恢復原職,就算沒有官復原職,也重新回到領導崗位,參與出版工作,“韋君宜、嚴文井、陳原等人,都回來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組織上落實幹部政策,工作上恢復出版工作。這些工作雖然不能一步到位做得完全徹底,但是歷史作用是很明顯的”。
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一系列會議,今天看來,對中國出版未來走向産生了決定性作用。首先是1978年10月在江西廬山召開的全國少兒讀物出版會議,當時全社會正值粉碎四人幫之後百廢待興的狀態,人民群眾對圖書的迫切閱讀需求同出版界所能提供的精神食糧之間有著巨大反差,説是“書荒”並不為過。在此背景下,當時主持國家出版局工作的陳翰伯先抓少兒讀物出版的恢復,保障少年兒童讀者在成長階段有好書可讀對於國家的未來意義重大。廬山會議的召開得到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陳翰伯專門在會上做主題報告,號召出版界要儘快解放思想,多出好書。會上還制訂了三年重點少兒讀物出版規劃,宋木文在其《親歷出版三十年》一書中寫到這一段,“三年內為孩子們出版29套叢書。實際執行的結果遠遠超出了所訂的規劃”。1978年12月21日,國務院批轉了國家出版局、教育部等七個部門《關於加強少兒讀物出版工作的報告》,這不僅對少兒出版、對整個出版界的思想解放以及出版品種的不斷豐富、出版品質穩步提高都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緊隨廬山會議之後的便是1979年12月在長沙舉行的全國出版工作座談會,這次會議及時調整了地方出版社的經營方針,經過與會代表的熱烈討論,認為地方出版社應從出版的“地方化、群眾化、通俗化”調整為“立足本地,面向全國”,這無疑極大調動了地方出版社的積極性。1983年6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出版工作的決定》,明確規定“出版工作要在統一領導下,發揮中央和地方出版部門的積極性。地方出版社立足本地,面向全國,要把出版具有本地特點的圖書,滿足本地讀者特別是農村讀者的需要,作為經常性的重要任務”。“決定”的主要精神還有:廢除“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提法,出版方針不再提“為政治服務”,改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確立了出版工作的五條指導思想,此外,還強調了出版的專業分工等。
整裝待發
宋木文認為,出版界實現撥亂反正,開始思想解放之後,急待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方針和指導思想的問題,二是經過十年文革,出版隊伍受到很大摧殘,當時已經提出四個現代化,出版要適應這個形勢,就要有與之相配合的物質條件、技術條件。這些都要解決,相關出版環節的問題都要解決。《關於加強出版工作的決定》對當時和後20年的中國出版界都影響深遠”。有了明確的出版方針和指導思想,加上發展出版事業必須的物質條件和相關政策,從人才培養到稅收優惠以及書價改革,這些條件為出版業鬆綁,助力,進而加速。
1975年進入出版界,先後參與創辦《譯林》雜誌和成立譯林出版社的李景端對三十年來出版業發展也有著親身體會。他向記者介紹了當年《譯林》雜誌誕生的情形──“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的翻譯出版工作近乎停滯。當時江蘇省有關領導覺得江蘇要在中外文化交流中做些工作,決定辦一個翻譯類雜誌。那時有一批編外文辭典的專家,對外國文學很有興趣。當年的讀者和譯者都熱情高漲,不管什麼書,只要翻譯出來,就是幾萬冊的銷量。譯者也不講報酬,稿費是千字三塊錢也積極參與翻譯”。他回憶到當年《譯林》雜誌引發的強烈反響,“郵局都抗議了,因為郵局收到的雜誌訂閱匯款單都用麻袋裝。為了能夠買到《譯林》,當時是一塊二一本的雜誌黑市上要賣到兩塊錢,還要外加兩張香煙票,讀者太熱情了。”
談到外文資料的獲取,李景端講了一個當年的花絮:“那時候做翻譯雜誌要牽涉到很多外國資料,買外國的書刊要通過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批,國家沒有那麼大的資金投入,我們也沒有太多的錢。如何解決?今天説來有些可笑。我發現當時的南京飯店常有外國客人,住過之後他們往往把帶來的外文報刊扔掉,我就覺得這是很好的資料,既不花錢又有時效性。但當時的外事部門規定所有外文資料都要統一管理、登記,我就找到相關部門,表示我們是出版人,要利用這些資料工作。後來我們就定期去賓館裏蒐集外文報刊,還通過外國留學生和新華社駐外記者幫忙蒐集外文資料。”從很多老出版人的回憶中不難看出,這一個案在當年的中國出版界並不鮮見,也幾乎是當年中國出版業的縮影。
人才建設
任何行業的發展都離不開專業、優秀的人才建設,出版業也不例外。改革開放之初,出版業與“書荒”相伴的,還有“人才荒”。1983年,武漢大學在國內率先設立圖書發行專業,第二年,胡喬木向中央提出要在高校設立出版專業,南開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等高等學府相繼建立編輯出版專業,此後高校的編輯、出版、印刷係科越來越發展,還建起了出版科研機構,對出版專業人員也開始評定專業技術職稱,人才隊伍的不斷充實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出版業改革的進度。
出版業到底最需要怎樣的人才?宋木文認為,有水準又能夠實際操作,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高水準複合型新聞出版專業人才是出版業最急需的,“出版工作不是完全能靠學校教育解決的,比如一位中華書局的編輯,可能是學古籍的,但也要懂得出版,要懂得市場”。李景端認同出版業人才建設的必要,但他同時覺得,與人才建設相比,出版界思想解放所能提供給人才施展才華的環境也很重要:“我覺得中國出版界是有人才的,但有些人才並沒能夠充分發揮其能力,受到整個機制的制約。現在我們説要培養出版人才,內功外功都要加強,內功不必多説,外功就是説我們要營造一個出人才、人盡其才的出版環境。”
三大盛會
從1987年開始舉辦的北京圖書訂貨會與每年換一個舉辦地的全國書市(現為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並稱中國出版業年度三大盛會。這三項活動加上各地紛紛涌現的地域性訂貨會、行業訂貨會、專項訂貨會、書展、書市等等,極大豐富了讀者和圖書銷售商選書購書的範圍,也刺激了圖書銷售市場日漸活躍。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常務副秘書長黃國榮從第一屆開始就參加了北京圖書訂貨會,從第三屆開始更介入組織工作,他對這一書業盛會的起步記憶猶新:“第一屆是1987年在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搞的,當時叫社科書市,第三屆才正式稱為北京圖書訂貨會。當時我的感覺是,書市和訂貨會要分開搞,時間也要錯開,要明確出版社是主人,書店是客人。記得第三屆的時候在玉泉賓館,我們預定了800張床位還是不夠,後來動員出版社把床位空出來給書店,出版社就住到會議室,睡行軍床。”最初的火爆是緣于從看書目訂貨到看樣訂貨的轉變,加上當時還沒有網路,出版社和書店之間的資訊交流也有限。
如果説北京圖書訂貨會的誕生是出版社和書店之間互通有無的交流、訂貨需求自然促成,那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BIBF)的問世則與80年代初改革開放背景下我國出版業強烈的國際交流、版權貿易意識相關。1984年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已經提出想要主辦國際書展,1986年9月首屆BIBF在京舉行,如今這一活動已經舉辦十四屆,影響力早已走出國門,成為四大國際書展之一,是中國出版“走出去”戰略的有力推手。
在網際網路普及到影響人們生活方式的今天,上述書業盛會的資訊交流功能不可避免要受到削弱,它們該往何處去?黃國榮對北京圖書訂貨會的未來十分樂觀,“有人問我,北京圖書訂貨會還能火多久,我的回答是,想火多久就能火多久。我們要順應規律,改革創新。這一訂貨會未來的發展方向就是全行業的産業交易會,其功能是不斷隨行業變化而變化的,只要行業存在,肯定有不同的需求,我們就會增加需求的項目,為行業服務。”黃國榮表示,之所以這些年來不斷舉辦的各類訂貨會或書展對北京圖書訂貨會衝擊並不大,是因為北京圖書訂貨會的多功能發展。除訂貨外,北京圖書訂貨會還包含資訊交流、産業交流、經驗交流、社店合作還有媒體、印刷廠、多媒體行業的交流平臺等內容,成為出版行業的全方位交易會。另外,一年之際在於春,訂貨會設在每年一月,很多出版業內人士需要到會上獲得資訊和洽談,解決一些上一年的遺留問題和新一年的工作合作問題。他分析三大書業盛會時説:“三大盛會的原始功能截然不同,訂貨會主要是看樣訂貨,全國書市則是面向普通讀者的圖書銷售,BIBF重點在版權貿易。我認為全國書市應該在銷售上再做大文章。”
版權立法
當中國出版界完成撥亂反正,理順機制,重裝待發的時候,早已是國際慣例的著作權、版權問題仍舊懸而未決,而這些問題是國際出版界的基本“遊戲規則”。當時的海外圖書引進出版,我們還是“拿來主義”,這一方面極大緩解了改革開放之初人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也預示著在改革步伐不斷加快,中國出版慢慢走近世界的過程中,這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曾參與著作權法制定與修改的宋木文,耳聞目睹了二十多年間中國版權制度的建立並逐漸完善,他為此寫過多篇文章系統回顧、詳細記錄當時的情況。時至今日,當他向記者談起那時計劃起草、審議相關法律的不易,仍舊頗有感慨:“當時遇到的阻力很大,遇到的最大困難來自科技界,我們準備把版權法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之前,多位著名科學家表示反對,他們的理由是一旦立法將使我國使用國外的科研成果、書刊等花費加倍,這會影響到改革開放之初我國的科技發展。”國家科委、中國科協、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還為此專門給國務院寫報告,以至起草和審議工作暫時停頓。後來,宋木文他們邀請相關專家算了一筆細賬,發現實際上頒布著作權法之後,我們的經濟損失並沒有那麼大。耐人尋味的是,科技界之外,文化藝術界很多人士對此也並不積極,“立法本來是保護作家的權利,但當時很多作家對此並未有意識,甚至談到著作權和報酬還有些不好意思,畢竟他們曾經連拿稿費都要受到批判。”宋木文回憶道。
其實,西方對中國的版權保護的要求從1979年就開始了。在沒有版權法的前提下,很多國際交往與合作上的事情很難落實。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作者對著作權的保護意識越來越強烈,越來越多的委員和代表將這些想法反映到兩會,加上當時我國對外交往日趨頻繁,包括英美等國在內的多個西方發達國家也對我國的版權保護立法很關注。“內部有要求,外部有推動,版權立法水到渠成”。宋木文記得劇作家曹禺是當時主張保護作家版權,主張立法的積極分子,“他的思想在當時是有些超前的,他當時在文化藝術界影響很大。”
從1980年起草到1990年正式頒布、1991年開始實施,著作權法的誕生過程可謂漫長,也來之不易。之後我國版權保護的進程就加快了,1992年我國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正式進入全球化時代的書業內容角逐中。這樣的變化尤其對以引進出版海外作品為主的出版社影響巨大,李景端當時任譯林出版社社長,他告訴記者,中國加入伯爾尼公約不但沒有制約他們的選題內容,反而“幫了大忙”,“早在1992年之前我就很關心圖書版權的事情,覺得最終需要為版權付出代價這是必然,搞外國文學翻譯,購買版權的錢是一定要花的。事實證明,1992年之後,國內翻譯出版的競爭就是版權的競爭。譯林出版社很早就開始大量購買外國當代文學作品的版權,當時海外出版界為了打進中國市場,版權價格也不高。我們低價買了一大批,既賺了錢,也突出了譯林出版社在國外的影響力。這是翻譯出版的圈地運動,先行動的就佔主動。”
轉企改制
因為新聞出版業所具有的文化與意識形態屬性,使得其改革的難度更大,前進的步伐和力度在整個國家的改革開放進程中顯得有些緩慢乃至滯後。其實,早在1982年,出版界已經開始探討在指導思想與內容之外更深層次的體制改革話題,1984年在哈爾濱召開的出版工作會議提出了出版社要從單一的生産型向生産經營型轉變的思路。直到1988年5月,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出臺《關於當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關於當前圖書發行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前者指出,“在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出版社必須有生産型向生産經營型轉變”,“出版社既是圖書出版者,又是圖書經營者”。兩份“意見”不亞於吹響出版改革的號角,在出版方面,擴大了出版社自主權,選題自主,允許自辦發行,改革圖書定價機制等。在發行方面,實行一主(以新華書店為主)、三多(多流通渠道、多經濟成分、多種購銷形式)、一少(少流通環節),以及三放(放權承包、搞活國營書店;放開批復渠道、搞活圖書市場;放開購銷形式、搞活購銷機制)、一聯(推行橫向經濟聯繫)。至此,出版業改革漸入軌道。
應該説,在整個市場經濟大潮中,出版改革顯得有些被動,但,真正實質性的改革則是十六大之後。雖然變化從80年代初就開始,雖然之前出版社已經在企業化的道路上走了很長時間。現任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曾在年初的媒體採訪中表示,“實質性的改革是十六大以後才開始的。出版業具有意識形態特殊性,既要確保正確輿論導向,確保國家文化安全,又要推進出版業體制改革,這就使改革增加了難度,加大了成本,也無疑延緩了時間。像改革初期新華書店權力的放放收收,發行渠道的開開闔合,出版社協作出版、自費出版、民營書業的起起落落,都是在探索中試驗,為改革付出代價在所難免”。
在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提出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産業發展的思路和要求。進入21世紀以來,出版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出版社分為公益性與經營性兩類,後者將逐步轉化為企業。2003年,黨中央、國務院對文化體制改革進行試點並確定了35個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新聞出版單位佔了近2/3,足見新聞出版業的改革力度之大。截至目前,我國的新聞出版業體制機制已有根本變化,20余個出版集團已經或正在變成企業,100多家出版社改制,絕大多數省份新華書店系統完成轉企改制。宋木文認為,中央關於文化體制改革試點的文件為出版社改制提供了政策依據,有助於改革的逐步推開,“我認為改企轉制是出版改革的基礎性工作,這部分工作要認真搞好,否則,其他方面就會受到影響。如何把改企轉制的出版單位一個一個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好,這是一切進一步改革的基礎。我覺得現在這一步做得還不夠。”
2006年總署出臺的《關於深化出版發行體制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提出鼓勵出版集團公司和發行集團公司相互持股,進行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並購、重組,鼓勵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領域,同年10月,上海新華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借殼上市”,成為我國首家出版發行企業上市公司。此後,四川新華文軒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機板掛牌上市,2007年12月21日,遼寧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是國內首家編輯業務和經營業務整體上市的文化國企,成為中國出版傳媒第一股……變化正在進行,腳步越來越快。柳斌傑署長曾表示,“上市的前提一定是事業單位轉為企業,企業整合內部資源完成股份制改造,有了擴張的原動力,有了資本衝動,然後申請上市。對出版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旨在於通過吸引市場資本建立規範的股份制公司,壯大資本實力,將企業做強做大”。對於出版界上市的變化,一切還只是開始,某位資深出版業人士表示,上市固然是好事,但“改革是逐漸往前的,上市之後,錢來了,怎麼花呀?要對投資者負責啊”。
參考書目:《親歷出版三十年──新時期出版紀事與思考》,宋木文著,商務印書館2007年4月第一版鄢李景端先生對此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