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擬建自由經濟示範區 法規調適成最大困難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臺灣“經建會主委”尹啟銘25日表示,年底前行政主管部門內部將就“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進行討論,由於涉及勞工、土地、市場開放等法規調適,一旦“行政院”定案,“經建會”將儘速草擬特別條例,以排除其他法令適用,並將列為“立法院”下會期優先法案送審。
臺灣“經建會”舉行年終記者會,揭示明年重要施政方向,其中之一就是規劃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
尹啟銘表示,自由化部分,含括人流、金流、物流,甚至市場開放,這些生産要速自由化後結合臺灣産業、人文、地理優勢,發展臺灣成為亞太自由經貿中心,包括亞太産業創新整合中心、新世代國際物流中心、國際人才培訓中心、亞洲重症與觀光醫療中心、農産品加值運銷中心等五大中心。
他表示,規劃案的大方向他已向行“行政院長”陳衝請示過,“行政院”內部12月底前也會討論,如果定案,“經建會”將儘速研擬“特別條例”草案,以排除其他法律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困難就在這地方,它要排除很多法的規定,排除相關的法,因為自由經濟嘛,自由經濟要鬆綁,法規要調適,它涉及勞工方面法律,土地方面法律。”
尹啟銘指出,規劃內容定案後,“經建會”將儘速提出特別條例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推動,地點部分,目前只確定高雄出列,在推動法案的同時,也會協助有意願申請的當地進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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