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恢復重建 保障災區金融服務
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災區恢復重建
全力以赴保障災區金融服務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來,中國銀監會積極引導銀行業機構樹立高度政治責任感,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服務大局,勇擔社會責任,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全力保障災區金融服務,在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地震發生後,銀監會會同財政部、人民銀行、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明確提出金融支援災後重建的一系列政策原則和支援措施。截至目前,銀監會單獨發佈或會同其他部門發佈了9個關於支援災後重建的專項文件,明確了金融支援災後重建8個方面31項政策措施。這些政策的實施,對於引導和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做好支援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截至2009年3月末,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已向四川、陜西、甘肅三省受災地區發放抗震救災及災後重建貸款2053.59億元。其中,向四川省發放1689.85億元,向陜西省發放160.65億元,向甘肅省發放203.09億元。截至2009年4月末,三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災區64.5萬農戶發放住房重建貸款128.3億元,其中,四川向45.2萬農戶發放92.2億元,甘肅向14.3萬農戶發放25.4億元,陜西向5萬農戶發放10.6億元。同時,為引導各類資本到災區支援重建工作,銀監會及時調整市場準入政策,業已取得明顯效果。都江堰、綿竹、什邡等9個災區縣新設的9家村鎮銀行已相繼開業,共籌集資本4.38億元。截至目前,銀監會已批准上海銀行、渤海銀行、重慶銀行在四川設立分行,批准興業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南充市商業銀行在德陽、綿陽、都江堰等重災區設立支行,批准雅安市城市信用社改制為雅安市商業銀行,批准渤海産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戰略投資成都市商業銀行1.6億股。銀監會在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抓好金融服務的同時,毫不放鬆風險監管工作。及時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貸款風險全面核查結果,通過爭取總行政策支援、加大呆賬核銷、堅持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加強貸款管理和清收等措施,有效控制和防範金融風險。此外,銀監會還編制了《汶川地震災區(四川、陜西、甘肅)銀行業網點恢復重建規劃(2008-2010年)》,指導銀行業機構科學發展。
下一步,銀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支援災後重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解決恢復重建涉及銀行業的矛盾和問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政府工作、企業經營的溝通銜接,建立高效的服務機制,為災區重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一是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市場運作和風險可控前提下,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原則,加大對災後重建的信貸投放。二是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大力創新融資服務方式,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同時,建立適合災後重建特點的信貸管理機制。三是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信貸支援農房重建工作,對符合貸款條件的需求要做到應貸盡貸。四是圍繞災區恢復重建規劃,著力科學監管改進服務,制定實施對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考核的特殊政策,有效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災後重建工作的支援力度。五是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政策支援力度,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援經濟的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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