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必須啟動居民醫保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共同下發通知,明確提出2009年全國所有城市必須啟動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未啟動城市原則上要在第二季度啟動實施,參保率要達到50%以上。已經啟動實施的試點城市要加大擴面力度,參保率要達到80%以上。這是中央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文件的首個重要配套文件。
這份《關於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明確,各地要落實好城鎮居民參保的財政補助政策,省級財政要加大對困難市縣的補助力度。基金運作方面,要做到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結余較多的城市要根據收支情況適當調整支付政策,避免結余資金過多,探索建立普通門診費用統籌。要做好參保人員在不同制度間轉移時的醫療保險關係和待遇等的銜接。
據了解,自200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開始試點以來,到2008年底試點城市已經達到317個,居民參保人數達到11826萬人,1115萬人享受待遇,參保居民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在制度規定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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