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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取消蠶繭部分蠶絲産品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2008-11-21 10:50     來源:商務部     編輯:張方翼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公  告

2008年第9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蠶繭和部分蠶絲産品(海關編碼5001-5003)的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企業報關出口不再需要申領出口許可證。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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