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貫徹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辦法
銀監會出臺貫徹落實
《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
日前,銀監會黨委制定印發了《銀監會黨委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辦法圍繞銀行業監管中心工作,立足銀監會系統實際,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堅持立足監管、懲防並舉、講求實效的原則,在全面吸取銀監會三年來懲防體系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對未來5年構建和完善銀監會系統懲防體系建設做出了整體性安排和部署。《實施辦法》共分九個部分,30條,涉及六個方面,共計112項具體工作和措施。
《實施辦法》在教育方面,在重視全員教育的基礎上,突出強調各級領導幹部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點,力求通過廉政文化建設的形式和載體實現教育的經常化、系統化和制度化;制度方面,要求在全面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已有的反腐倡廉制度進行梳理,針對存在的缺項提出工作措施,並強調提高制度執行力,同時提出進行廉政風險提示制度的嘗試;監督方面,更加明確地突出對銀行業監管權力的監督制約,在監管透明度建設、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方面進行了大量制度創新,提出建立監管人員資質管理制度、建立全國銀行業高管人員不良資訊查詢系統等一系列新舉措,著力構建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框架;改革方面,緊緊圍繞監管流程再造強化對監管流程的各個環節、監管核心權力和內部人財物等重點環節和領域的監督制約;同時強調加強信訪核查和案件檢查,注重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促進銀行業安全、穩健、高效運作。
銀監會黨委高度重視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貫徹落實工作,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劉明康多次批示,要求銀監會系統的實施辦法必須分析實際情況,著力解決現實問題,努力取得實效。特別要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抓好內控建設的各項工作,有效控制各類案件的發生。為保證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銀監會採取三項工作措施:一是健全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銀監會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主席劉明康為組長,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華慶為副組長,會機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銀監會系統貫徹落實《工作規劃》領導小組,專門加強對貫徹落實工作的領導和指導。二是加強學習宣傳。銀監會黨委印發了《關於銀監會系統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規劃>的通知》,對系統內部學習宣傳工作做出部署。 在年中工作會議上,對各銀監局黨委和直管金融機構學習貫徹落實工作作了進一步動員並提出明確要求。9月份,專門組織了一次會黨委中心組學習(擴大到處級幹部),邀請中央紀委有關負責同志作輔導報告。三是適時召開“兩個會議”。年底前組織召開銀監會機關各部門會議進行具體安排部署。擬於明年初組織召開銀監會2009年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對銀監會系統內部貫徹落實《工作規劃》進行年度安排部署,不斷推進銀監會系統反腐倡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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