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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佈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出口産品品質工作

2008-09-23 11:10     來源:商務部網站     編輯:張方翼

  日前,商務部下發《關於近期做好出口産品品質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成立出口産品品質工作小組,落實責任制,對生産、出口奶製品、食品、藥品、玩具、傢具等關係人身安全的企業實行嚴格排查,堅決杜絕存在品質安全隱患的産品出口;要立即建立奶製品、食品、藥品、玩具、傢具等關係人身安全産品的出口品質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大出口産品品質安全事件不得隱瞞,迅速上報;要督促出口企業在遇到由産品品質引發的貿易糾紛時,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妥善解決,對責任確屬我企業的品質安全事件,要敦促企業承擔出口産品品質第一責任,對問題産品立即回收。 

商務部關於近期做好出口産品品質工作的通知
商貿發[2008]374號

  2007年開展的全國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使我出口産品品質狀況得到較大改善。但2008年相繼發生的餃子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引起國際媒體高度關注,對我産品聲譽造成了不良影響。為提高出口産品品質,維護我出口企業和産品信譽,有效防止出口企業發生重大出口産品品質安全事故,現就近期做好出口産品品質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出口産品品質關係到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出口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關係到外貿又好又快發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出口産品品質,加強與本地質檢、海關等部門的合作,嚴把本地區出口産品品質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儘快成立出口産品品質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挂帥,落實責任制,對生産、出口奶製品、食品、藥品、玩具、傢具等關係人身安全的企業實行嚴格排查,堅決杜絕存在品質安全隱患的産品出口。

  三、實時監測,掌握動態。立即建立奶製品、食品、藥品、玩具、傢具等關係人身安全産品的出口品質報告制度,對發生的重大出口産品品質安全事件不得隱瞞,迅速上報商務部。

  四、積極應對,妥善處理。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要求本地區出口企業,在遇到由産品品質引發的貿易糾紛時,不得採取不接觸、不回應等消極方式回避發生的問題,而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妥善解決。對已發生品質安全事件且責任確屬我企業的,要敦促企業承擔出口産品品質第一責任,對問題産品立即回收,避免由於産品品質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而導致事態擴大,被國際媒體炒作。

  五、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應要求企業參加境內外展覽時,確保展品的品質和檔次,嚴格遵守有關智慧財産權的要求,借助展會平臺,提升中國企業和産品的形象,起到正面宣傳“中國製造”的作用。

  六、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于9月23日前上報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商務部(外貿司)聯繫人:宋揚、于露

  聯繫電話:010—65197760、65197730

  傳 真:010—65197468

  商 務 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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