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交通執法行為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進一步規範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行為,鞏固全國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成果,嚴防公路“三亂”反彈。
據悉,今年4月26日,河南省延津縣交通局運管所稽查人員王海明等人違反規定上路查車,導致發生一死一傷的嚴重交通事故,且見死不救,強行逃逸。目前,4名事故直接責任人已被追究法律責任,相關責任人已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交通運輸部要求地方各級交通部門繼續把治理公路“三亂”作為交通糾風工作的重點,認真履行牽頭部門的責任,堅持力度不減,機構不散,保持治理工作的高壓態勢,嚴防公路“三亂”反彈。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在加強執法人員教育管理、規範執法行為方面,認真搜尋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積極改進工作。嚴格實行交通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執法標誌和證件管理,嚴禁臨時聘用人員和其他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進行攔車檢查和處罰等行政執法。運管人員要嚴格按照《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加強源頭管理,嚴禁違規上路查車。
交通運輸部強調,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把監督檢查作為防止公路“三亂”反彈、鞏固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堅持專項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特別要針對“綠色通道”、國省道幹線和群眾舉報投訴比較集中的路段實施重點檢查和監控。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公路“三亂”案件,不僅要對違規違紀人員嚴肅處理,還要從嚴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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