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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小麥國家標準發佈 于0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08-04-02 15:10     來源:糧食局網站     編輯:張方翼

  2008年1月1日,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了新的《小麥》國家標準(GB 1351-2008),該標准將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一、小麥國家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和意義

  為適應小麥生産和流通發展的需要,國家糧食局組織有關專家並協調各部門對1999版《小麥》國家標準進行了修訂。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一是修改了小麥分類檢驗方法,將感官檢驗改為儀器化檢驗,建立了我國小麥硬度分類評價體系,規定硬度指數大於等於60的為硬麥,小于等於45的為軟麥,介於兩者之間的為混合麥。二是對小麥分類進行了簡化,新標準中小麥分類為硬質白小麥、軟質白小麥、硬質紅小麥、軟質紅小麥及混合小麥,由原來的9類調整為5類,取消了原按冬、春季節播種的分類;三是適當放寬了中等小麥不完善粒的限制,由原來的6%調整為8%,與國際標準取得一致。四是增加了標簽標識要求,規定在包裝物上或隨行文件中註明小麥的品種名稱、類別、等級、産地、收穫時間等,以便於小麥産品的溯源。 實行小麥分類的儀器化檢驗,能夠最大限度地消除感官檢驗帶來的人為偏差,對於確保小麥收購驗質的客觀公正,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小麥硬度指數能夠更為客觀地反映小麥的內在品質,採用硬度指數作為小麥分類指標,對於進一步推進小麥品質優化,促進優質小麥生産,引導小麥市場價格的形式,改善小麥麵粉加工品質都將産生積極影響。

  為推進小麥新標準的實施,國家糧食局組織制定和發佈了《小麥硬度測定——硬度指數法》、《小麥硬度指數測定儀技術條件與試驗方法》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各省(區、市)糧食標準化和糧食質檢技術骨幹進行了培訓,對2008年夏糧收購實施新標準做了全面部署和準備。

  二、新標準對小麥分類的判定結果與原標準總體一致

  新標準在匯總分析我國小麥品質調查檢驗數據的基礎上,建立了我國小麥硬度分類評價體系。在標準修訂過程中,國家糧食局結合例行開展的全國小麥品質調查會檢工作,組織專家對2006年和2007年採集的覆蓋全國8個小麥主産省份的3500余份小麥樣品進行了全面系統的檢驗,取得大量分析數據。經各有關方面專家、各小麥主産省和國家有關部、委、局代表充分討論協商,本著有利於促進小麥生産和貿易的發展,積極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原則,確定硬度指數大於等於60的為硬麥,小于等於45的為軟麥,介於其間的為混合麥。

  與小麥生産、出口大國美國標準相比,我國標準中硬度指數60對應于美國的“中硬麥”,屬於美國硬麥分類的下限。從近幾年我國進口小麥硬度檢驗數據看,美國和加拿大硬麥的硬度指數為70-75,澳大利亞硬麥的硬度指數為65-70,法國小麥硬度指數在60左右。近年來,我國小麥硬度指數超過70的比重也在逐步升高。實施新標準,將便於我國小麥與進口小麥的品質比較,對於促進我國小麥品質的進一步優化,引導我國優質小麥的生産和合理定價將起到重要作用。

  三、實施小麥新標準的有關要求

  為做好小麥新標準的實施工作,2008年元月7日,國家糧食局發佈了《國家糧食局關於實施新的小麥國家標準的通知》(國糧發[2008]3號)。通知強調,《小麥》國家標準(GB 1351-2008)是強制性國家標準,根據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産品,禁止生産、銷售和進口。在小麥生産、收購、儲存、加工、銷售等環節都必須嚴格執行小麥國家標準。 通知要求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新標準實施工作的領導,儘快組織宣傳貫徹,開展新標準的推廣培訓,準確理解新標準,掌握新的檢驗技術,在糧食收購工作中切實做到依質論價。要切實做好小麥收購過程中執行新標準的各項工作。承擔托市收購任務的企業,應及早配備必需的小麥品質檢驗儀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改善小麥儲運條件。各小麥收購點要加大宣傳力度,在顯著位置公佈新標準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規定的質價標準,將各品種小麥的收購價格上榜、品質指標上墻、標準樣品上臺,讓農民明白售糧。對售糧農民提出關於新標準方面的問題,要耐心解釋、清楚説明,確保小麥收購工作準確、快速、有序地進行。 通知指出,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新標準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注意調查了解執行新標準中的問題和建議,逐級匯總後,報國家糧食局標準品質管理辦公室。在夏糧收購期間,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夏糧收購工作中執行國家標準的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對不執行新標準的行為,要依據有關法規嚴肅查處。夏糧收購期間,國家糧食局將對質價政策和國家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巡查,並對各地有關單位進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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