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通知開展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認定工作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加強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擴大監測範圍,我部決定在現有13家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基礎上,再認定部分符合要求的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納入衛生部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承擔日常監測任務。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請各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推薦1-2家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申請認定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資質:
(一) 具有三級甲等醫院資質,擁有皮膚病專業科室,並自願參加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網路工作;
(二) 能夠安排專人負責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並按要求完成監測任務;
(三) 能夠熟練掌握化粧品皮膚病診斷技術;
(四) 具有斑貼試驗和光斑貼試驗等診斷方法所需的儀器設備和實驗室,具有醫學攝像條件。
二、 我部將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對通過書面審核的單位進行現場審核,根據專家組審核意見和監測工作實際需要,確定和公佈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單位名單。
三、 請各地協助通知被推薦單位於2008年3月31日前按以下聯繫方式提交《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申請表》和相關書面申請材料。
聯繫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産品安全所(地址:北京朝陽區潘家園南裏7號,100021)
聯繫人:姚孝元 霍本興
聯繫電話:010-67779986,010-67719394;傳真:010-67719392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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