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促進閩臺物流業合作發展的新舉措是什麼?
在新出臺的系列措施中,要加強閩臺商業和物流業合作,把沿海主要批發市場建成兩岸商品雙向流通集散地,推動福建省內流通企業到臺灣地區辦展經商;對於整車運輸臺灣農副産品的,按照運輸本省地産同類産品享受過路過橋費優惠政策。 與此同時,福建計劃開展流通企業分等定級和服務名牌評價認定工作。對服務品牌和商業貼牌産品品牌,工商部門將其列入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認定範圍,質監部門將其列入各級名牌産品的評選範圍,外經貿部門將其納入國家及省級“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扶持範圍,鼓勵流通服務企業申請註冊商標。 來源:中新網2006年10月18日消息 編輯:永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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