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中院成功化解臺商隱名投資糾紛
臺灣百聿在蘇州中院受理案件中訴稱,臺灣百聿與被告蘇州百福的法定代表人係朋友,臺灣百聿于2007年代蘇州百福在臺灣接洽設備購置事宜並代為支付了設備款,現要求歸還代墊的設備款折合人民幣550萬餘元。蘇州百福則辯稱,臺灣百聿訴稱的代為接洽購買設備並非事實。實際情況是,上海百聿是蘇州百福的三大隱名股東之一,而臺灣百聿又是上海百聿的隱名股東之一。上海百聿按2007年隱名投資蘇州百福的協議應出資人民幣800萬元,該款後由上海百聿的股東包括臺灣百聿在內分擔支出,其中臺灣百聿出資的即是本案所爭的設備,故不應予以返還。經了解,蘇州百福與上海百聿之間還存在兩起糾紛:一是上海徐匯區法院受理的蘇州百福訴上海百聿承攬合同糾紛,上海百聿在該案中提出反訴。二是蘇州吳中區法院受理的上海百聿訴蘇州百福企業借貸糾紛,涉及隱名投資款返還問題。
考慮到兩公司間互相參股的隱名投資關係異常複雜、三起糾紛實因隱名股東之間經營分歧所致,蘇州中院充分利用兩方檯商之間係四十多載同窗關係的有利條件,以搭建溝通交流平臺、推進兩方檯商開展直接對話作為有效解決系列糾紛的突破口。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蘇州中院引入委託和邀請調解機制,就這起發生在臺商之間的糾紛邀請蘇州市臺辦參與調解。在雙方當事每人平均到場的情況下,法院層層剖析了雙方訴辯主張並從法律角度就隱名投資相關問題陳善析弊,促使雙方當事人充分意識到規避大陸法律投資的相應後果。臺辦則從雙方檯商具有四十多年的同窗情誼出發,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從源頭緩和了當事人之間的對立情緒,最終促成雙方當場達成調解。日前,三地法院的相關案件均已處理完畢。雙方還表示,今後要依照大陸法律開展經營,不再以隱名投資方式規避法律,避免糾紛再起。(通訊員 眭敏 蔡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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