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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涉臺審判庭異地辦公 優化臺商投資軟環境

2012-05-18 08: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王思羽

  繼2009年在大陸首創“涉臺案件審判庭”之後,福建漳州法院系統17日在閩率先實施涉臺審判庭異地辦公,延伸服務,致力優化臺商投資軟環境。

  當天,在剛成立不久的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龍海市人民法院的兩級涉臺案件審判庭均設立了異地辦公地點。

  在異地辦公授牌儀式上,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景輝説,此舉旨在加強涉臺案件審判庭的巡迴辦案,解決投資區內臺資企業、臺商因生産生活引發的各類糾紛和法律問題。同時,加強與臺商、臺資企業的溝通聯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成立於2009年3月,三年來共審結各類涉臺案件1650件,其中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達80.1%,有效化解了大量涉臺糾紛。

  作為大陸首批擔任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的8名臺胞之一,臺企龍海萬里川工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黃信輝説,涉臺案件審判庭的設立,有效促進涉臺訴訟糾紛妥善化解,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在臺商投資區實施涉臺審判庭異地辦公,能夠更接近、更便利地為當地臺商提供保障和服務。

  漳州臺商投資區是福建開發建設的第六個國家級臺商投資區,已培育形成電子光電、汽車製造、金屬材料、食品加工、紙製品五大産業體系。目前,區內擁有臺資企業157家,台塑、統一、泰山、燦坤、長春化工和福貞等一批臺資大項目落戶,發展良好。2011年,區內臺資企業的規模工業産值達259.8億元人民幣,佔該臺商投資區規模工業産值的73%,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 (劉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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