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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調解員 臺商在漳州法院有了新頭銜

2009-06-09 09:09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方翼

  新華網福州6月5日電(記者鄭良)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廖正豪5日在福建漳州受聘擔任漳州市中級法院涉臺事務顧問,9名臺商應邀擔任該院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

  同時,還有10多名漳州市人大、政協、臺胞聯誼會人員及廈門大學教授應邀擔任漳州市中級法院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員、監督員、專家顧問等職。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林貽華説:“此舉旨在提高涉臺民商事案件審判品質,完善涉臺糾紛多元調處機制,有效維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促進兩岸司法交流與合作。”

  受聘臺商均是漳州各地臺商協會主要負責人,在大陸經商多年,熟悉大陸法律政策,他們將以調解員身份參與涉臺民商事案件調解,促進涉臺案件妥善處理。

  廖正豪説,漳州涉臺案件審判庭的設立有利於保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積累涉臺案件審判經驗。隨著兩岸交流不斷深入,兩岸法官、檢察官應當彼此熟悉兩岸政策、法律、風俗民情,才能作出正確的裁判,保護兩岸民眾合法權益。

  大陸首家涉臺案件審判庭今年3月在漳州中級法院成立,受理案件範圍包括訴訟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臺灣地區居民、臺灣地區法人、臺資企業的一審、二審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隨後,漳州市9個基層法院也相繼設立涉臺案件審判庭,受理各基層法院有權管轄的各類訴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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