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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就頒布《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

2007-10-31 11:32     來源:華夏經緯網     編輯:張方翼

  一直以來祖國大陸就致力於保護臺商的合法權益,積極為臺商排憂解難,促進大陸和臺灣的經貿交流與合作。

  早在1988年7月6日,國務院就頒布了《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即“22條”)。這也是祖國大陸第一個較為系統的有關臺灣同胞來祖國大陸投資與兩岸經貿關係的行政法規,對臺商投資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並給予較大的優惠和便利。

  《關於鼓勵臺灣同胞投資的規定》的頒布,保證了臺灣同胞在大陸投資的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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