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生活手冊

男子不愛聽嘮叨失控殺死妻女

2011-12-15 10:06     來源:新京報     編輯:王思羽

  嫌妻嘮叨遂將妻掐死,又擔心以後孩子沒人管,於是把6個月的小女兒掐死。近日,男子申某被一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其案發時為限制責任能力。

  親屬及時趕到,大女兒倖免于難

  案件材料顯示,2011年5月2日晚,四歲的小宛和爸爸申某、媽媽、妹妹小眉外出吃飯。小宛回憶,吃完飯後爸媽帶著妹妹先回了昌平區水屯村的暫住地,晚上8時許,叔叔、嬸嬸把她送回家,並在家門口見到爸爸申某。

  小宛説,爸爸説要抱她,她來到爸爸身邊,爸爸卻將她拖倒在地,並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叔叔嬸嬸的證言顯示,叔叔立即上前踹了申某一腳,接著從身後掐住申某的脖子,把申某拉開,申某躺地上愣了一會兒。這時嬸嬸衝著申某高喊:“你知道她是誰你就掐她”,申某愣著神説“不知道”,嬸嬸又問:“你説小眉是誰?”申某開始不説話,許久才反應過來,説小眉是自己的二女兒。

  小宛的叔叔嬸嬸感覺不對勁,便用磚砸開窗戶,當時,房中的小宛媽媽和妹妹已躺地上不動,媽媽手上和妹妹脖子上都有血。

  根據現場勘驗檢查筆錄,遇害時,小宛的母親33歲,妹妹小眉僅6個月大,女嬰躺在母親左臂上。警方隨即將申某控制。

  常因瑣事爭吵,煩嘮叨動殺機

  據申某稱,5月2日18時,他們一家四口和親戚在外吃完晚飯,他和妻子抱著小眉先回到暫住處。因妻子説他把孩子放床上時太過用力,引發爭吵。他嫌妻子太嘮叨,一時衝動,動了殺機。

  他説,他先走到妻子面前,雙手掐住她的脖子,妻子反抗並用嘴咬他手指。申某稱,他一疼就急了,更用力地掐妻子的脖子直至將其掐得不動了。

  申某稱,他知道自己殺了人,怕孩子以後沒人管,又産生了殺死小女兒的念頭。於是他又掐住小女兒的脖子,直至孩子不再叫嚷才松手。他怕二人沒死,又從廚房拿出一把刀,紮在二人身上。事後,將房門反鎖。

  小宛説,媽媽爸爸經常因為洗衣服、點蚊香、爸爸不刷牙之類的生活瑣事吵架,也動手打過架。多名親友的證言也證實了此説法。

  男子被認定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根據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定醫院出具《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申某臨床診斷為心理障礙。2011年5月2日因故殺害妻女時,動機受異常精神狀態影響,控制能力不完全,應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鋻於被告人申某被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且申某作案後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係自首,依法判處無期徒刑。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記者張文婷)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