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7年前犯下萬里雙屍命案,遭判處死刑定讞的嫌犯鄭金文,日前向臺北看守所申請把自己的腎臟捐給自己長期洗腎的姐姐。“法務部”和“衛生屬”特別核準後,臺北看守所的特約醫院亞東醫院,23日傍晚通過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將安排日期替兩人進行手術,這是臺灣第一起死刑犯活體器官捐贈案例,世界各地也很罕見。
這起死刑犯活體器官捐贈的案例通過,死刑犯鄭金文得知後心情相當平靜,但對於自己可以捐腎救姐姐,他感到相當高興,也希望可以儘早安排完成手術。鄭金文在2004年因不滿被洪志華和胡棨鈞追討50萬元新台幣賭債,竟夥同4名共犯槍殺洪、胡2人,並將屍體載往海邊掩埋,今年6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
鄭金文自幼家貧,家中共有13名兄弟姐妹,卻因父母無力扶養而分送他人,彼此姓氏有所不同。鄭金文是家中老麼,將要捐贈器官給姐姐的許素琴排行老八。鄭金文入獄後,由於姐姐因為受洗腎所苦,都是由姐夫來探望。他説姐姐相夫教子,是傳統女性的典範,因此很尊敬姐姐,願意捐出腎臟來挽救姐姐生命,讓她早日脫離洗腎之苦。
“法務部”和“衛生署”接獲鄭金文的活體器官捐贈申請後,經過內部開會評估同意鄭金文的申請,亞東醫院也召開醫學倫理委員會,評估兩人的身體、精神和社會心理狀況,通過這起臺灣第一起死刑犯活體器官捐贈案例。院方也會儘快安排時間,替兩人進行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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