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名楊姓婦人身為長媳,因丈夫三兄弟都被判重刑入獄,她日前爭取入監取精為夫家留後。臺當局“法務部”邀相關學者討論後,支援楊婦的請求。據悉,“法務部”將訂定入監取精辦法,楊婦可望成為島內第一位透過入監取精為丈夫生育的例子。
依臺灣現行法令,原本只有死刑犯可取精留後,但規定很嚴,死刑犯必須是家中獨子、又無子嗣。如今,臺“法務部”將進一步開放非死刑犯也可享有取精留後的權利,對一般受刑人及眷屬影響甚大。
據了解,楊姓婦人已經30多歲,丈夫被控非法持有槍炮、殺人未遂等重罪,判處15年以上重刑。楊婦擔心丈夫出獄後,她已無生育能力;加上丈夫的兄弟也都因案入監服刑,身為長媳,肩負傳宗接代的壓力,因此向“法務部”要求入監取精。
據悉,臺“法務部”原本認為,依現行監獄相關規定,受刑人如果表現良好或累進處遇進入二級,可申請至外役監服刑,享有返家探視或與眷同宿的機會;本來就有機制,可以讓楊姓婦人懷有丈夫的孩子,沒有入監取精的必要。
但楊婦仍不放棄,寫信到“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信箱,引起關注,島內律師、學者態度也多傾向支援楊婦的要求。
臺“法務部”決定採納,目前修訂辦法的方向是刑期較長的重刑犯,且有特殊延續香火需要者,並限制取精對象必須是配偶;最近已函詢“衛生署”,有關人工生殖法等衛生法令及意見。
據了解,臺“法務部”並要求“矯正署”研擬配套措施,包括入監取精標準、方式等;一旦完成,楊姓婦人將成為島內首位為夫家傳宗接代而入監取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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