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外事部門發言人章計平今天(17日)表示,“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長”劉姍姍昨晚還押,並未觸及認罪協商。律師的意見是基於法律程式,為達最有利方案,也就是讓劉姍姍儘早獲釋。
劉姍姍因涉外傭合約詐欺案,遭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逮捕,臺外事部門表達抗議並要求釋放劉姍姍。劉姍姍委任律師于昨晚進行的法院聽證會上未要求交保,因此直接還押。
至於劉姍姍接下來是否進行認罪協商?章計平今天上午在記者會中表示,律師不要求交保,劉姍姍還押,並未觸及認罪協商。律師的意見是基於法律程式,為達最有利方案,也就是讓劉姍姍儘早獲釋。
章計平説,外事部門項目小組、法律顧問及律師等都在密集會商,委任律師具有刑事方面專長,有41年資歷,相信會秉持專業,使劉姍姍儘早獲釋。
媒體詢問,劉姍姍持美國“E1”簽證(經濟商業事務簽證),不是一般外事官員的“A1”、“A2”簽證,是否並不適用“豁免權”規定?章計平説,劉姍姍雖持E1簽證,但要求美方保障臺駐外人員“應享有”的“豁免權”。
章計平並指,劉姍姍委任律師的費用,目前並非由外事部門負擔,媒體報道提及訴訟費估計高達數十萬美元以上,並非事實,其他後續情況均由律師及項目小組持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