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鎮慧全認罪 成扁案首位承認貪污公務人員

時間:2009-02-19 15:4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2月19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扁家大賬房陳鎮慧今天下午再度出庭。開庭不到10分鐘,陳鎮慧對洗錢、貪污、偽造文書及偽證四項罪名全部認罪。陳鎮慧的認罪,成了扁家弊案中唯一對貪污罪認罪的公務人員,間接證明她經手的款項就是不法所得,供詞對吳淑珍和陳水扁相當不利。

  報道稱,下午2點多,陳鎮慧一身黑衣,戴著墨鏡,在律師陪同下進入臺北地方法院第七法庭。陳鎮慧上樓梯時略顯緊張,高跟鞋一度掉在階梯上。

  上次2月4日出庭時,審判長問陳鎮慧關於偽造文書、偽證、貪污公務機要費及洗錢罪,是否認罪?陳鎮慧表示過去8年來都是依照長官命令做事,對於任何過錯都請求原諒,但是否認貪污任何一毛公務機要費,只認了偽造文書和偽證兩項罪名。

  當時公訴組檢察官聽了之後有點震驚,向審判長表示陳鎮慧過去表現不是這樣,是有悔過之意,因此建請法官如果未來陳鎮慧出庭時全部認罪的話,還是予以免除其刑。

  陳鎮慧兩天前透過律師拋出風向球,表示考慮全部認罪,轉捩點就是因為在吳淑珍、馬永成和林德訓出庭時,將公務機要費罪責全部推給陳鎮慧,讓她感到有些心寒,加上如果未來要爭取減刑,全部認罪對她較有利,因此在和家人及律師討論之後,決定認罪。

  臺媒稱,陳鎮慧全部認罪,希望換取“證人保護法”的免刑機會,她也成了扁家弊案中唯一對貪污罪認罪的公務員,這對吳淑珍還有陳水扁相當不利。

  報道稱,陳鎮慧今天出庭時,一開始低頭搓手並喃喃自語約2、3分鐘,疑似是在禱告,神色看起來還是相當緊張,庭訊開始10分鐘,就已經全面認罪,表示“在工作中聽從長官指示做事,如果涉及犯罪,我認罪”。四大罪嫌陳鎮慧全部認罪,但仍不忘強調是“聽從長官指示”。(易木)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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