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津:深度剖析臺灣民進黨當局所謂“四個堅持”
據香港中評網報道,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國發院研究員王英津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就臺灣地區領導人此前的所謂“雙十講話”,尤其是其中的“四個堅持”論調進行深度剖析。
今年10月10日,臺灣地區領導人發表了題為“共識化分歧 團結守臺灣”的講話。講話中關涉兩岸的部分全面闡述了民進黨當局今後處理兩岸關係的政策綱領。其中,最受爭議的是提出的所謂“四個堅持”,即所謂“堅持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堅持主權不容侵犯併吞”、“堅持‘中華民國臺灣’的前途,必須遵循臺灣人民的意志”。上述“四個堅持”的核心旨意是什麼?這“四個堅持”之間又存在怎樣的關係?本次訪談中,王英津針對上述問題發表了個人看法。
王英津認為,所謂的“四個堅持”論調從根本上違背兩岸關係的歷史、法理和現實,是嚴重背離一個中國原則的“臺獨”論調,必會遭大陸的反制和嚴懲。
王英津表示,總體來看,所謂“四個堅持”的核心旨意是“拒統謀獨”。具體説來,其向外界釋放的信號主要有四點:一是向大陸表達“抗拒統一”的決心和信心,即“臺灣2300萬民眾絕不會接受大陸的統一”;二是通過“四個共識”,凝聚島內各政黨、團體以及民眾的意志,共同“抗拒大陸的統一”;三是通過“四個堅持”向美國表達忠心,以期進一步獲得美國支援;四是借助部分西方反華勢力的支援,斗膽拋出“兩國論”,以示其未來在“臺獨”道路上走到底的決心。
王英津表示,第一個“堅持”並非新論調。在此之前,蔡英文曾先後在不同場合多次呼籲要“捍衛臺灣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這是民進黨當局抗拒大陸統一的所謂“價值觀牌”或曰“民主牌”。一直以來,民進黨當局將兩岸統一説成是“大陸威權吃掉臺灣民主”,將臺灣的“拒統”説成是“捍衛臺灣的自由民主體制”。今年所謂“雙十講話”中,再次拋出“堅持捍衛臺灣自由民主的憲政體制”的説辭,目的有三:一是借助臺灣在價值觀和意識形態上與美國及其盟友的一致性,將自己與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勢力捆綁在一起,博得更多的國際同情,進而獲取它們對臺灣當局“拒統謀獨”的支援;二是獲取島內民眾對其抗拒大陸統一政策的支援;三是捍衛臺灣的所謂民主價值和制度,當然也包括捍衛臺灣民眾運用所謂民主制度所開展的民主行動,最重要的是通過所謂“公投”來決定臺灣前途。
王英津表示,第一個所謂“堅持”與美國及其盟友在臺海問題上所打的“價值觀牌”,兩者具有很強的關聯性。美國及其盟友將中國統一台灣説成是“威權吃掉民主”,進而將他們阻撓中國統一的行為説成是“捍衛西方國家和臺灣的民主價值和制度”,其目的無非有三:一是為自己介入臺灣問題、阻撓中國統一尋找“合法性”藉口;二是表達支援“臺灣社會捍衛民主、抗拒統一”的意志,通過肯定臺灣的所謂民主制度,把臺灣列入西式自由民主陣營,借此來表達“美臺”具有共同價值、共同制度、共同利益、共同立場,所以要支援臺灣捍衛所謂民主;三是通過打“民主牌”支援臺灣,進而借此打“臺灣牌”對抗大陸。所以,第一個“堅持”與美國及其盟友介入臺海問題時打的所謂“價值觀牌”具有融通性。
王英津認為,第二個所謂“堅持”可以簡稱為“兩國互不隸屬論”,該論調比李登輝的“兩國論”更加激進。在臺灣,關於“互不隸屬”之類的説辭,自20世紀90年代起就早已有之,但它們多是指“一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政權互不隸屬”,並且這“兩個政權”之上不僅有一個“虛體一中”作為“屋頂”,而且還有致力於未來統一的表述。譬如,在李登輝時期,1991年的“國家統一綱領”、1992年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等重要文件均隱含有“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相關表述;1993年11月21日,在美國西雅圖出席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的臺當局代表江丙坤根據臺“外交部”提供的文件發表書面聲明:“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實為歷史、地理或文化含義的一個中國下,互不隸屬的兩個主權國家”;1994年7月5日,臺灣陸委會發佈《臺海兩岸關係説明書》正式拋出“一個中國,兩個互不隸屬的對等政治實體”的定位,並指出這個“政治實體的含義相當廣泛,可以指一個國家、一個政府或一個政治組織”,但又同時指出“雙方既不屬於國與國間的關係,也有別於一般單純的國內事務”。1999年7月9日,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拋出了“兩國論”,即“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李登輝所謂“特殊的”,其意涵是“兩岸雖同屬一個民族,但卻為兩個相互不隸屬的主權獨立國家”。很顯然,這是他借鑒“東西德關係模式”的産物。
然而,此次所謂“雙十講話”中的“互不隸屬”,是指“兩國互不隸屬”,即“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相比之下,王英津認為主要有兩點不同:第一,相較于李登輝前中期所謂的“兩個政權互不隸屬”,且兩個政權之上存有一中“屋頂”,(不管是否真心)至少在形式上還有致力於統一的表述,而“雙十講話”所謂的“互不隸屬”則是赤裸裸的“兩國互不隸屬”,既沒有一中“屋頂”,也沒有未來統一的表述。第二,相較于李登輝的“兩國論”,“雙十講話”的“兩國互不隸屬論”更加激進。因為李登輝在“國與國關係”之前還加上“特殊的”作為前綴,而此次“雙十講話”的“兩國論”則是直接的“國與國”關係。
王英津分析第三個所謂“堅持”指出,按照民進黨當局的闡釋,大陸推進兩岸統一就是改變目前所謂的“主權現狀”,就是“吞併臺灣”、“吃掉中華民國”。為此,在所謂“雙十講話”中,號召臺灣社會要“確保主權、捍衛國土”,必須“團結起來,為世世代代的臺灣人,守住主權,守住民主自由的生活方式”,其旨意是在對島內各黨派進行“民主民意綁架”,形成“攜手拒統”、“共同捍衛中華民國主體性”的局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民進黨當局的“拒統謀獨”,通常會打著“維持現狀”的旗號,給外界以“不統不獨”的假像。所以説,其推行“臺獨”具有相當程度的隱蔽性、迷惑性,對此兩岸人民應擦亮眼睛,注意識別。
王英津表示,第四個所謂“堅持”是民進黨當局為抗拒大陸的兩岸統一政策而打的“民意牌”。兩岸統一問題事關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應由包括2300萬台灣同胞在內的海峽兩岸14億中國人民共同決定。很顯然,這是民進黨當局借民主和民意來“拒統”而找的理由。這一論調具有迷惑性,但其實站不住腳。
其一,臺灣方面對於“現狀”的界定本身就是錯誤的,臺灣從來就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其二,這是對民主的異化和濫用,違背民主性公民投票的本意。臺灣作為地方行政區域單位不能援引“人民主權”或“主權在民”理論進行單方面的領土變更。所謂的“2300萬台灣民意決定論”是對“人民主權”或“主權在民”理論的斷章取義,無論學理上還是在法理上,都是站不住腳的。
王英津認為,所謂“四個堅持”是民進黨當局精心設計的“拒統謀獨”論述,是對其“臺獨”理論和政策加以整合與提煉的産物。從所謂“四個堅持”的內容看,有的以前就已被多次提出過,而有的則是首次提出。第二個所謂“堅持”,即所謂的“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係首次提出,但這是所謂“四個堅持”的核心所在。
所謂的“四個堅持”,其核心旨意是“拒統謀獨”。具體來説,第一個“堅持”旨在“拒統”;第二個“堅持”旨在“拒統”+“謀獨”;第三個“堅持”旨在“拒統”;第四個“堅持”旨在“拒統”+“謀獨”。
王英津表示,很顯然,民進黨當局借中美戰略競爭、美國盟友紛紛介入臺海問題、美國所謂承諾保護臺灣之際,利用紀念辛亥革命110週年這一重要時機拋出所謂“四個堅持”,直接將兩岸關係界定為“國與國關係”,是為下一步落實所謂“臺灣國家正常化”作理論鋪墊。
王英津,政治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國發院研究員。主要從事比較中央與地方關係、比較地方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治理、臺灣政治與兩岸關係等領域的研究。出版《國家統一模式研究》、《自決權理論與公民投票》、《臺灣地區政治體制分析》、《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研究》、《分離與統一:變動中的兩岸關係》、《衝突與合作:海洋主權爭端中的兩岸關係》(第一著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分析》、《國際領土變更公投案例研究——比較視域中的“臺獨”公投》(第一著者)等著作,發表論文1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