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書記“1.2講話”強調兩岸共同基礎,旗幟鮮明
【兩岸快評第106期】
習總書記“1.2講話”的突出特點——強調“共同”系列談之五:
習總書記“1.2講話”強調兩岸共同基礎,旗幟鮮明
習總書記“1.2講話”提出,“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兩岸同胞要“堅決反對‘臺獨’分裂、共同追求和平統一”,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臺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這樣,“立”字當頭(堅持一個中國)、“破”在其中(反對“臺獨”分裂),旗幟鮮明地強調了兩岸關係發展必須的共同政治基礎。
強調兩岸共同基礎,有五個方面的含義——
其一,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原本在兩岸隔絕、對峙狀態打破前,就為兩岸雙方所共同信守,最為經典、精妙的例證即實際上“聯蔣抗美”的“8.23炮戰”。1958年10月6日,毛澤東在“8.23炮戰”後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告臺灣同胞書》指出:“臺、澎、金、馬是中國的一部分,不是另一個國家。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這“是你們同意的,見之於你們領導人的文告。”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堅持一個中國立場”“反對臺灣獨立”,是我們兩岸“合作的基礎”。
其二,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在兩岸關係解凍後,就是雙方秉持求同存異精神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共同達成的,核心為“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正是在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這個共同基礎上,海協會與海基會舉行“汪辜會談”等十多次會談,兩岸同胞協力反對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當局的分裂和“臺獨”行徑,兩岸同胞攜手開闢並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正確道路。
其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持“九二共識”,就勢必反對“臺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活動,絕不為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活動留下任何空間。1995年針對李登輝訪美、1999年針對李登輝拋出“兩國論”、2002年針對陳水扁鼓吹“兩岸一邊一國”、2008年針對臺灣當局發動“入聯公投”,中國政府都堅決開展反分裂、反“臺獨”的鬥爭並取得勝利。臺灣歷次含有“臺獨”分裂圖謀的所謂“公投”(如2008年的“入聯公投”、2018年的“東奧正名公投”等),均胎死腹中。
其四,鞏固一個中國的國際格局,自當堅持“臺灣問題為中國內政”的立場,讚賞、感謝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民反對“臺獨”分裂、爭取國家統一的理解和支援,而對“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和中國人民民族感情”,則“不容任何外來干涉”。自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後,中國根據聯合國2758號決議和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臺灣參加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從1992年至2007年,聯合國大會連續15年否決極少數國家所謂“臺灣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提案;1995年至2008年,中國政府先後堅決反對李登輝訪美和拋出“兩國論”、反對陳水扁鼓吹“兩岸一邊一國”、反對臺灣當局發動“入聯公投”時,包括美國、歐盟、日本在內的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表示奉行一個中國政策、反對“臺獨”。2016年以來,中國先後與甘比亞、巴拿馬等6國恢復或建立外交關係。現在,臺灣所謂“邦交”只剩17個,中國與178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中國是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等主要國際組織的成員,臺灣不能加入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國際形勢繼續朝著更加鞏固一個中國格局的方向發展。
其五,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經作出重大努力、取得重大進展,還將一如既往、再接再厲,同時“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以從根本上保證兩岸關係的共同基礎不被破壞。習總書記嚴正提出的 “六個任何”,即“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得到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強烈共鳴,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同。無論“臺獨”分裂勢力如何心存抗拒、倒行逆施,無論“臺獨”鼓吹者、推行者將“臺獨”作為分疆裂土的目標還是爭權奪利的工具,臺灣社會的主流民意、兩岸關係的發展歷程已經證明、還將更加證明——“兩岸一中”這一兩岸關係發展的共同政治基礎確定不移。
維護、鞏固兩岸關係“一個中國”的政治基礎,代表包括臺灣同胞在內整個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兩岸關係打破隔絕狀態以來的進程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兩岸關係就能改善和發展,臺灣同胞就能受益。背離一個中國原則,就會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動蕩,損害臺灣同胞切身利益。”廣大臺灣同胞幾經兩岸關係緊張對抗與和平發展不同時期的切身體驗,越來越認識到兩岸原本同根、同宗、同文,認識到“兩岸一家”“命運與共”是歷史、也是現實、更是未來;越來越認同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即臺灣最好選擇,認同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即臺海兩岸關係“定海神針”。(羅華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