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鐵路公安局天津站派出所民警依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對在北京南開往天津站的C2245次高鐵列車上吸煙的旅客柳某處以1000元罰款。該罰單是今年暑運期間,北京鐵路警方依法開出的首張高鐵吸煙罰單。(來自8月10日城市快報)
2014年1月起《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高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的,公安機關將處以500元至2000元罰款。 規定實施至今有半年多了,但高鐵上吸煙的事件卻仍然是屢禁不止時有發生,給鐵路的安全帶來重大的隱患,給旅客的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我們不僅要問,在安全出行大如天的今天,為什麼高鐵禁煙還會如此難行?
我們從C2245次高鐵列車開出的這張罰單中得知,柳某是在列車行駛過程中煙癮發作,到列車的衛生間內吸煙,導致列車煙霧報警。這説明是當事人明知故犯,無視旅客安全重要性,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在高鐵禁煙管理的工作中,鐵路部門雖然已經進行了廣泛的宣傳,也對違規吸煙者進行了必要的警告和罰款,但屢禁屢犯的煙民仍有存在。所以筆者認為,北京鐵路局的這張罰單,不僅僅是一堂生動的安全教育課,更為鐵路今後懲戒違規行為打造了一頂“緊箍咒”
在交通運輸業日漸發達的今天,每一趟列車的安全運營無時無刻不牽動著鐵路人的心,在漫長的運營過程中,哪怕是一個微小的失誤和差池都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因此鐵路部門不光要提升自身的安全保障能力,更有責任推廣和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體系,而這樣的建立並不僅僅是苦口婆心就可以達到的,更應該有所作為,將安全管理條例落到實處,在每一個旅客心中樹立威信。
對於廣大旅客乃至全體國人來説,這樣的一紙罰單更有極強的教育意義,部分國人缺乏公共道德素養的現象一直以來都在國內外廣為詬病,這類人對於自由的理解就是自己做什麼事都不用受人干涉,殊不知法無禁止方為自由,在列車內吸煙這樣的行為暫且不説在道德上是否合理,至少它已經危害到了同車人包括其自身的生命安全。因為一個細小的失誤引發的巨大悲劇,我們已經見得太多太多,誰都不知道此刻的小小火星是否會引起燎原大火。因此我們再次應該要説,柳某這樣的行為,該罰,鐵路這樣的做法,該讚。因為我們誰也不知道,下一趟與你同行的列車裏會不會有一個人因為這樣一張罰單收起了口袋裏的煙盒和火機,或許安全之路,就從那裏延伸開去。
願這頂安全道德的“緊箍咒”,能成為煙民履行道德與安全責任的防火牆,更能夠成為我們每位旅客生命安全的護身符。(台灣網網友:曹玉蘭)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