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國家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解讀《關於進一步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由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聯合發佈。目的是為加強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視聽節目管理。(見2012年7月9日 新華網)
近年來,“微網劇”作為一種新興網路文化業態迅猛發展。幾多歡喜,幾多憂愁。本文所指“微網劇”,即網路劇、微電影等網路試聽節目。現在“微網劇”其氾濫程度已形成了一種不良態勢,任由網路運營商或網路人“主宰”其“話語權”,此現象必須得到遏制。“微時代”豈由“微網劇”為所欲為。“微時代”呼喚“微網劇”生態良序。遏制“微網劇”形成新的網路“危機四伏”苗頭。
“微網劇”以“短”(簡短)、“平”(平實)、“快”(快速)、“精”(精華)、“普”(普及)的名義,不斷地“串紅”網路、不斷地“引導”視聽、不斷地“擴大”範圍、不斷地“拉攏”粉絲、不斷地“影響”意識……
首先,我們不得不承認,“微網劇”的“派生”,無論是為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還是為人民群眾參與文化建設方面提供了新的渠道,其積極的一面,還是應得到鼓勵和認可的。這不僅繁榮了我國網際網路業態的發展,還豐富了世界網路文化的新元素,為全球資訊共用時代實現“多元化、多際化、多向化”新格局做出了新貢獻。
然而,由於缺少管理,可以説,根本無從管理,也沒有管理。導致少數節目出現低俗內容、低下格調,有的渲染暴力情色,有的髒話連篇,有的刻意展示低級趣味,有的毫無遮飾地展示血腥暴力動作和場面,有的盜用他人作品或串用他人成果,有的以某些名人或其他的現實生活為背景“自編自導”,有的以攻擊和詆毀他人為樂為快,有的甚至借“微網劇”對他人伺機報復,等等。
此等由“微網劇”到“微放縱”到“微氾濫”到“微亂象”……嚴重擾亂了文化市場的健康發展,嚴重破壞了網際網路文化推廣的生態良序,嚴重影響到我國文化育人、文化助人的意識形態。此“瘋”不剎,必將引發“危機四伏”,此“瘋”不斬,必將導致“網路淪陷”。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應該説,出現問題並不可怕,只要及時糾正和改善。及時傾聽民聲並善於採納民意,這是管理社會和治理問題的“上善之舉”。基於此,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和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順應網民呼聲,聯合發佈《通知》。此舉,一是回應了緣自網民反應強烈的問題;二是保護人們,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是政府之責;三是為推動製作和播放優秀“微網劇”是管理之職;四是唯有法規方能規範、約束、禁止不良節目“侵佔”優良節目的時間和空間;五是為發展和繁榮“微網劇”做到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有責可擔。以此形成監督機制、管理機制、法規機制,以期引起各管理部門、各網路單位、各製作機構及網民團隊,形成一種“齊抓共管”的社會良序。
“微網劇”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要形成一條産業鏈並運轉順暢,需要一個長期的探索和磨合過程,並在其上建立起穩定的盈利模式。這就需要我們逐漸培育出一批能夠成熟運作的專業團隊。做到“專業人幹專業事”。即拍攝人員、劇本寫作和劇情構思,可以不專業,但發佈單位或推廣部門,一定要專業。
筆者以為,“微網劇”首先要樹立起一個精而不濫的“行業標準”。之所以稱之為“微”,一定程度上,大凡都會認為“不專業”、“不精製”,但規範和發展中的“微網劇”,就是要以“電影般”的專業製作和精良水準來界定,“微網劇”要從産業的長遠發展來重塑思潮,而不是做“一錘子戲”或“過過戲癮”的事。要把“微網劇”當成事業,當成大事來做。
“微網劇”以“小體積”承載“大理想”。曾有此引發我們共鳴的好劇——一部關注“過年回家”的微電影《馬格回家》,呼喚了自己的夢想、家人的期盼,大都市的誘惑、濃濃的鄉愁。這些精品佳作,是值得鼓勵和支援的,為網路發展輸入了新鮮血液。還有如《父親》足以代表了一個時代,一個微電影時代的“元年”到來。此劇的成功在於,主題是發現真善美、弘揚真善美,才會收到非常好的效果,成功的關鍵還在於影片內容“接地氣”,才會引起觀眾的價值認同和內心共鳴。“微網劇”其主要特徵是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百姓、貼近生態,其主要特性是“微成本”、“微利潤”。當然,“微網劇”要不斷地追求高品質、高規格、高風尚。
“微時代”消除“微放縱”,進行“微規範”,方能“微繁榮”。這就要求做到並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一票否決制”。即嚴格遵照《通知》執行,網際網路和視聽單位是第一主體職責單位和第一責任人:一要承擔“微網劇”的社會責任,三要擔負“微網劇”的經濟責任,三要連帶“微網劇”的法律責任。當然,作為“微網劇”製作人和推廣人,也要遵循《通知》和相關法規履行其職責。
無論是責任單位還是責任個人,除遵守法規外,更多的是要求做到自律、自尊、自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營造一個“微網劇”健康與繁榮的發展空間或平臺,既而營造更加文明更加和諧更加美好更加健康的網路環境與文明生態。
“想拍就拍”豈由“微網劇”隨心所欲?“想播就播”怎能“微網劇”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