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尚武事件:責任爭論不應遮蔽關鍵細節

時間:2011-07-20 13:16   來源:南方網

  越來越多的人和事,因了微博的推動而發生變化,從個體範疇的人生際遇到舉國關注的公共議題,或許就在一夜間。這些天,人們關注張尚武:7月14日傍晚,一條“體操前世界冠軍乞討”的微博牽起了張尚武這些年遭遇的一個敘説機會。一個在當事人看來“要珍惜”的機會,于個人而言顯得難得甚至惟一,熱絡的觀點爭論及其被勾出的話題,則格外熟悉。

  今年28歲的張尚武,5歲進市業餘體校,9歲被河北省體委挑走,進入省體操隊,1995年12歲入選國家隊。2001年,18歲的他在北京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奪得兩金。這可能是很多公眾所熟悉的體育明星都曾經走過的路,但之後的時間,張尚武的人生與他的那些明星隊友出現明顯不同:訓練受傷後,“因故”被退回省隊,後來八一隊想要他,但不久又被退出八一隊,原因也是“因故”(今日《南方都市報》),最終“一次性買斷”退役離開,然後是因盜竊入獄,出獄後靠街頭表演體操動作謀生。他説,這是賣藝,不是乞討。

  退役運動員的不堪遭遇,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社會輿論所聚焦,但設若每次個案的討論都無絲毫長進的跡象,可能更令人不堪和不安。個人之過,還是國家之責?現在被拿出來作為論證張尚武咎由自取的論據“不讀書”、“違規違紀”等,其實在那些依舊被冠軍光環籠罩著的人群中,絕非個案表現。匆匆拋出的家庭悲劇、性格缺陷等“張尚武沉淪重要原因”,輕而易舉就試圖得出的“與國家無關”的結論,其實都很值得商榷。沒有誰要國家包養運動員的一切,但責任豁免的前提是權力染指範圍的收縮。曾有運動員因獲得榮譽時第一時間未感謝國家而遭遇指責,退役冠軍身陷困境時卻想著要儘速撇清關係,而且這儼然成為傳統,自然支配著行為。

  其實,複雜的個案糾葛中,往往還有一些話題被火急火燎的責任追究遮蔽于無形。張尚武事件,在制度反思和責任分割之前,其實也有不少細節有待厘清、回應,進而反思和調查。

  在多家媒體的報道中都被提到的一個細節,也是張尚武體操生涯最輝煌的時刻,來自2001年在北京舉行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並非大學生的張尚武以“北京體育運動學院大一學生”的身份參賽,並在男子吊環和團體比賽中,各收穫一枚金牌,風頭僅次於拿到4枚金牌的郭晶晶(據當時新華社報道,郭當時的身份為“北京體育大學學生”)。據張尚武表示,為了參加比賽,領導讓他充當北京體育運動學院的大一學生,而且“年紀稍大的隊員,充當大四學生”。到目前為止,這一被門戶網站提煉為新聞標題的細節未得到涉事高校回應。

  這無疑是張尚武事件中很要害的一個關鍵點,相關高校以及體育主管部門必須誠懇回應和徹底調查。而且需要強調的是,不是調查和追究“爆料者”張尚武的責任,更不是以爆料者過往表現來辯誣和搪塞。涉事機構需要一五一十地向公眾説明白,張所言是否屬實?除了“以某某大學學生”名義的粗放違規,還有多少是為了參賽而辦全手續的貌似符合規定?還有哪些人和賽事是以這種方式取得榮譽?已經進入公眾關注視線的這一現象,如果還是“個別”,那麼是多大範圍的“個別”?……越是躲閃或者以各種方式行“封口”之實,都是不明智的。

  7月16日,河北省保定市體育局進行“內部捐款”,將3600元慰問金送到張尚武家中,表示“希望張尚武回來,準備和他協商工作事宜”。這當然可以被理解為“組織關心”,儘管來得有些晚,但“回來”做什麼?無法排除有關部門想儘快讓其閉嘴(或者別再丟人現眼)的動機。因為在“豁出去了”的張尚武那裏,不少細節都令公眾詫異,而其可能牽扯出的,絕非個人遭遇那麼單一的話題。在教練口中“思想不夠靈活,這方面比較薄弱”指的是什麼?“逢年過節都會給領導送禮”,是不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體育界潛規則?這一因素與某些實際的隊員利益與發展機會之間,是否存在無法摘乾淨的因果關聯?……

  在當事人口中多次出現的諸如“領導”等習慣用語,行政化色彩相當濃重,而這份體育事業的行政化管理色彩絕非只局限于口語表達。並不專業的競技體育管理層,滯後的運營思路以及競技觀,到目前為止依然呈現尾大不掉的狀態,這些都在張尚武幾個關鍵點上的“個人選擇”中,無法倖免地施加過影響——— 當然,不止張尚武,而是所有人。“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張尚武如是説。其實,人們真的希望,這會是“最後一個”。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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