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臺灣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在臺北正式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被臺灣當局自詡為17年來臺日漁業會談的“重大突破”。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法學博士紀焱17日在華廣網刊文指出,結合該協議的談判歷程和簽署的時間節點來看,臺日“漁業協議”讓臺灣方面收穫了漁權的“面子”,但在強化對釣魚島的所謂“實際控制”方面卻為日本方面贏得了“裏子”,面對日本方面上述分化兩岸、強化控制的策略,臺灣當局應保持應有的警惕。
全文摘編如下:
4月10日,臺灣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在臺北正式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被臺灣當局自詡為17年來臺日漁業會談的“重大突破”。從表面上看,該協議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臺灣地區漁民在釣魚島周邊海域的合法漁權長期得不到保障的困境,但該協議的談判歷程和簽署時機卻透露出更多的隱含訊息。
應予肯定,臺日“漁業協議”對於維護臺灣漁民的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也是臺灣地區漁民的傳統漁場。但長期以來,臺灣漁民在此區域的合法權益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動輒被日本方面以逾越其單方劃定的所謂“執法線”為由而驅離甚至扣押。因此,臺日“漁業協議”明確,未來臺灣漁民在北緯27度以南的釣魚島海域,以及釣魚島周邊12到24海裏範圍內作業時,不會受到日方干擾,作業海域範圍增加約4500平方公里。在該區域,近三年年均有800艘以上漁船作業,收穫估計超過4萬噸。也正因為如此,島內漁業團體紛紛表示,該協議對漁民是“一大利多”,“樂觀其成”。
但結合該協議的談判歷程和簽署的時間節點來看,臺日“漁業協議”讓臺灣方面收穫了漁權的“面子”,但在強化對釣魚島的所謂“實際控制”方面卻為日本方面贏得了“裏子”,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