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又一家造假公司浮出水面。創業板公司海聯訊于4月27日發佈《關於對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自曝在營業收入確認、成本估算、年終獎金計提以及衝減應收賬款存在問題。經追溯調整,2011年海聯訊的凈利潤當為3994.35萬元,虛增2278.88萬元。
不過該公司的問題並不局限于2011年。根據4月27日天健會計師事務所《關於深圳海聯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錯更正的説明》,該公司2010年和2011年度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後的數據顯示,該公司2010年虛假衝減應收賬款、調增應收賬款及其他應付款超過1.1億元;2011年則超過1.3億元。由於海聯訊于2011年11月23日在創業板上市,這就意味著早在上市之前,海聯訊的財務報表便不可信;至於是不是造假,尚需監管層認定。但從目前公開的事實來看,至少有造假上市嫌疑。
這種造假的故事在股市裏已經並不少見了。實際上,有著同樣造假經歷的萬福生科正在等待著證監會作出處罰決定。就在萬福生科的處罰決定尚未出臺之際,海聯訊又接踵而至。股市造假如此富有生命力,不能不令人為之驚嘆。
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為什麼股市造假在中國股市長盛不衰呢?歸根到底,這與中國股市的土壤有關。如《證券法》第189條明確規定,發行人不符合發行條件,以欺騙手段騙取發行核準,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這樣的處罰甚至比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利率還低,是一種赤裸裸的包庇。
並且即便是法律上有從重處罰條款的,但在實際執法的過程中,基本上都是從輕發落。如《證券法》第192條對保薦人的處罰,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並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但在實際處罰中,哪怕就是涉及綠大地這種欺詐上市的公司,也未對保薦人處以5倍的罰款,更未撤銷相關業務許可。而目前已經結案的綠大地公司僅僅只是繳納了1040萬元的罰款(約佔募資金額的3%)就將公司欺詐上市的罪名“洗白”了,從而繼續在股市裏招搖過市。
正是基於這樣的市場環境,造假的事情在股市裏接連發生也就不足為怪。要改變這種局面,不僅要嚴懲保薦機構等仲介機構,直接吊銷其執業資格;更要讓造假上市者直接退市,同時賠償投資者損失,並追究造假上市者刑事責任。只有如此,股市造假之風才能得以剎車。否則,更多的綠大地、萬福生科、海聯訊都會接踵而來。(皮海洲 財經評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