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一個項目,需要蓋多少公章?全國人大代表、大同煤礦集團董事長張有喜的答案是205個。他説,同忻煤礦在辦理審批過程中,需要跑33個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先後要出147個文件,蓋205個公章。(據3月10日,《中國青年報》)
205個公章,這麼多個戳恐怕是在一張紙上蓋不完的。減少行政審批項目,簡化審批程式,一直是政府職能轉變的一個重點。然而,一些部門和單位為了小集團的那點利益,盯緊了前來辦事的老百姓的腰包,能管的多管,管不到的把手伸長了也要管管,這樣的“不合理”作為讓處於弱勢群體的老百姓怵了頭。可以説,繁瑣的行政審批程式讓老百姓想辦點什麼事、辦成什麼事難上加難。而如何給權力劃定一個合理的邊界,也成為今年兩會老百姓關注的焦點之一。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對此問題作出了回應,他指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五年中分兩輪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498項,國務院各部門取消和調整的審批項目總數達到2497項,佔原有審批項目的69.3%。應該説,這樣的大手筆在我國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過程中並不多見,它以壯士割腕的勇氣和刮骨療毒的魄力給“限權”、“縮權”、“放權”預留了發展空間,不禁讓老百姓喜上眉梢。
權意味著利,“限權”、“縮權”、“放權”則意味著觸動現有的利益關係,打破現有的利益格局,給權力劃定一個合理的邊界,一個項目要蓋205個公章的企業尷尬境遇暴露出的就是有些部門、單位權力伸張過度、管的太多的問題。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這雙“有形”的手並不是想伸多長就伸多長,它必須受到市場規律和職責範圍的約束,該管的管,不該管的就一定不能插手。只有這樣,政府才能找準自身的地位,完成由“管理者”到“服務者”的角色的轉變。
應該説,從權力無所不在,到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已經初見端倪。我們期待“權力”能夠該放的放、該簡的簡,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轉變職能、提高效率、務求實效上,讓老百姓獲得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