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聶樹斌案目前仍在依法核查中。該案案情複雜,涉案證據材料較多,一些證據材料時間跨度大,對相關證人證言的核查比較複雜,核查工作雖已取得一定進展,但案件核查工作整體難度較大,仍需依法繼續核查。(《人民日報》3月19日)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莊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警方將聶樹斌抓獲。1995年4月27日,經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復核,聶樹斌被執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滎陽警方抓獲一名叫王書金的男子,他承認石家莊孔寨村附近的強姦殺人案係他所為。然而,時至今日,時間已經過去八年,一個抗日戰爭都可以打完,而聶樹斌案居然還在“繼續核查”!
此案中,有幾個事例很值得玩味。其一是,當“真兇” 王書金出現時,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曾到河北高院討要判決書,以便申請再審,但有關領導居然答覆:“研究決定,判決書現在不給!”直到兩年後,一個神秘人士寄給張煥枝判決書,這兩年間,有關方面明明自己有判決書不給,還硬是按兵不動不去核查,錯過最好的核查時機,這到底是唱的哪齣戲?
其二,據媒體報道,2006年4月11日,邯鄲中院開庭審理了王書金一案,據參加庭審的相關人士稱,在庭上王書金再次供認他強姦殺害康某的行為,但被法官以“與指控無關”為由打斷,被公訴方以“查無實據”駁回。法官為何要回避王書金所説的話,而控方在沒有認真核實事實的情況下,怎麼能説“查無實據”呢?
退一萬步講,即便此案“涉案證據材料較多,一些證據材料時間跨度大,對相關證人證言的核查比較複雜”——有律師認為,其實在這個案件的證據鏈條中,只差被害人家人的報案、公安機關的現場勘驗筆錄和屍檢報告——那麼,時隔八年了,也早該資訊公開了。有關方面應當將調查的過程向當事人及律師公開,舉行聽證會,公開已經調查的證據材料,解釋難以調取的證據材料,回答當事人和律師的疑惑,並對下一步調查指明方向。人生有多少個八年,總該有個結論了,即便這事無法調查下去,總歸要給當事人一個合理交待啊。
古老的程式正義原則便是“自己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古往今來的眾多經驗也告訴我們,要自己來糾正自己的錯誤比登天還難。所以,最高法院不能對聶樹斌案坐視不管,應當督促河北省高院加緊核查,並及時公佈已經核查的資訊,回應公眾的質疑,甚至應當及時將此案提交由最高法院進行核查,或者交由其他省市院核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聶樹斌案不加緊核查,不給當事人一個公正交待,公平正義從何談起?(楊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