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水漲船高的包裝風盛行,上海擬率先就此立法。《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提交審議,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副主任委員陳兆豐在做草案説明時表示,在上位法沒有明確規定下,《規定(草案)》首次對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行為,設立了懲罰性規則。(7月23日《新聞晚報》)
《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草案)》規定,生産者進行過度包裝的,技監部門應責令其停止此類行為,限期改正。銷售者銷售過度包裝商品,質監部門應責令停止銷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銷售的,處2000元以上2萬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該草案還規定,全市倡導生産者、銷售者在商品外包裝上明示包裝物回收利用及包裝成本資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將包裝物還給銷售者,銷售者必須接受。
上海用地方性法規的形式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包裝物減量,具有創造性,值得期待。商品過度包裝,花費了高額成本,提高了價格,加重了消費者負擔,還造成了很大的資源浪費,甚至間接污染了環境。商品重在其使用價值,包裝再豪華,人們最終消費的還是商品本身,誰願意多花那麼大一筆包裝費呢?
幾年前有一則新聞:一款上世紀20年代製造的餅乾盒,外觀是一款跑車的樣式,車上有前燈,餅乾吃完之後小孩子還能拿來當玩具。其主人最初的拍賣期望值在2000英鎊左右,最終卻拍出了3000英鎊,一是因為這種餅乾盒稀少而且年代久遠,二是因為這種餅乾盒設計精巧,樣式獨特,具有一定的欣賞和收藏價值。
現在,餅乾盒也罷,月餅等其他商品包裝盒也罷,普遍被當做廢物扔掉或賣掉。特別是月餅包裝,越來越豪華,動輒上百元、上千元一盒,可除了那幾塊高價月餅還可一飽口福以外,造價不菲的包裝盒,則完全當廢品扔了,有時收破爛兒的都不想要。
像上海這樣,以立法的方式對商品過度包裝的行為進行限制,必將取得良好效果。而且,它還將立法面延伸到了銷售領域,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過度包裝的商品,這就更具有約束力了。作為消費者,也許無法干涉商品生産者的過度包裝行為,但對於銷售者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則可直接監督。一方面,可以阻止銷售過度包裝的商品,另一方面,則可當場將包裝物退還給銷售者,將其價格減掉。消費者不答應,銷售者自然不好辦,繼而反饋到生産者那裏,生産者還敢再過度包裝商品嗎?(萬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