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敲詐”敗壞了什麼?

時間:2012-05-11 10:32   來源:人民日報

  一手拿著問題材料,一手索要採訪經費,明知其為“假記者”卻不敢揭穿,只因擔心“問題”被捅出去麻煩更大。“真記者”來了一通正常採訪,末了要起“贊助費”,有心拒卻又得罪不起,只因害怕被“惦記”上了將來專挑毛病。“假記者”不敢較真、“真記者”得罪不起,這是一些地方、單位、企業屢屢選擇“破財免災”時的無奈心態。

  無論是“假記者”冒名敲詐,還是“真記者”以權謀私,都是赤裸裸的“新聞敲詐”,拿捏的正是上述“兩怕”心理。然而,不管被採訪對象有無問題,這種“新聞敲詐”都是在借用媒體採訪報道權力來獲取利益,其實質已經進入敲詐、勒索、要挾的違法犯罪範疇。如果任由“新聞敲詐”存在甚至蔓延,則不僅破壞媒體採訪環境,損害媒體公信,還會污染社會風氣,擾亂社會秩序,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大障礙。

  最近,新聞出版總署等三部委聯合印發通知,從15日開始在全國開展為期3個月的打擊“新聞敲詐”、治理有償新聞的專項行動,目的就是通過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肅規範新聞採訪活動,形成抵制歪風邪氣、營造風清氣正的媒體環境和社會氛圍。去偽而存真,嚴懲“假記者”玷污媒體和記者名譽的行為,媒體正常採訪報道才更有力量。同時,正人先正己,媒體記者恪守公道公正,媒體報道也才有公信力和影響力。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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