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到餐廚垃圾,不是想賣給誰就可以賣給誰、誰給的錢多就可以賣給誰,商家沒這個自由。事關百姓健康,該投入的人力、財力不能吝惜,該處罰的不能姑息,該實行的監管舉措不能缺席。
據本報3月25日報道,針對地溝油亂象,河南省去年出臺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明確要求各娛樂、餐飲、住宿以及機關、院校等單位應當單獨收集、存放本單位産生的餐廚垃圾,並委託取得服務許可證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運送到指定的處理場所,有密閉收集、運輸能力的單位也可以自行運送。然而,鄭州市許可的正規收購企業屢遭飯店集體抵制,收購價格高的非法收油隊卻“生意興隆”。有餐廳負責人表示,“誰給錢我就給誰”。
地溝油,一個讓公眾深惡痛絕的字眼。近兩年來,為了整治地溝油,切斷其流向餐桌、威脅公眾健康的利益鏈,各方做了不少努力,研究地溝油的檢測方法,加大監管力度等等。然而,整治的效果不容樂觀,如今走進餐館,人們對油質的忐忑並未減少,甚至多了一份“在哪吃都是地溝油”的無奈。
在這樣的背景下,河南省採取的統一回收餐廚垃圾、統一處理,從源頭上切斷地溝油的做法令人期待。然而,它所遭遇的尷尬卻多少有些令人不解。河南省出臺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從性質上來説是地方性法規,也就是説,它在河南省境內是具備強制執行效力的,不執行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可透過本報的報道,我們看到的不是餐飲企業嚴格按照規定把餐廚垃圾交給正規的回收企業,或者自行送到指定處理場所,而是在“正規軍”和非法回收隊伍之間搞起了價高者勝的“競價”。
過去,可能確實允許餐館將食客吃剩的東西低價賣給回收者,但那基本上都是用去做飼料的,可如今不同了,這些殘渣剩菜已經成為一些不法商家眼中的“香餑餑”,被用去提煉地溝油,嚴重威脅著百姓餐桌安全,所以不允許再隨便買賣。法規是嚴肅的,法規規定的事情是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的。具體到餐廚垃圾,不是想賣給誰就可以賣給誰、誰給的錢多就可以賣給誰,商家沒這個自由。相反,應該是按規定,該交給誰就得交給誰。這有點兒像醫療垃圾的處理,必須嚴格按照程式和方法進行。
既然是法規規定的事情,既然是行政機關賦予的許可,為什麼鄭州市的正規餐廚垃圾收購企業會顯得底氣不足呢?從某種意義上説,收購企業面臨的尷尬折射出的是監管部門的執法不嚴格和不堅決。統一收購是個好辦法,可它顯然不能單純依靠餐飲企業的自覺,如果餐飲企業硬要將餐廚垃圾賣給非法收購者,有關部門是否有相應的糾正和懲處辦法?如果沒有或者有卻不嚴格執行,那憑什麼去震懾餐飲企業的牟利之心呢?
縱觀其他一些國家在處理地溝油問題上的做法,無外乎幾方面:第一,高價回收,採取這種方式的國家大多有比較先進的地溝油再利用技術;第二,嚴格管理,比如德國,餐館必須與政府簽訂“泔水回收合同”,詳細規定泔水由哪家企業回收、何時回收、回收後由誰加工等,開餐館前,必須購置油水分離設備,每一桶泔水都有“身份證”,從産出、回收到利用都嚴格記錄在案;第三,重罰違規者,比如美國,如果餐館亂用亂賣廢油,往往會面臨停業或關門,而在英國將會面臨高額罰款。這些做法應該説都可資借鑒,且可以多措並舉,多條腿走路。重要的是,有關部門有沒有這個決心和責任心。
發生在鄭州的情況,對全國整治地溝油的形勢而言,可謂一次嚴肅的提醒——監管可能産生地溝油的每一環節,保證百姓的餐桌安全、身體健康,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不要再拿“情況複雜”、“人手有限”之類的理由為監管不力開脫,監管本來就是操心費力的事情,事關百姓健康,該投入的人力、財力不能吝惜,該處罰的不能姑息,該實行的監管舉措不能缺席。惟此,地溝油才能離餐桌更遠一些,我們才能離健康更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