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內,一名大一女生從5樓墜下,千鈞一髮之際,趕到現場的學工處處長張衛,伸開雙手接住了墜樓女生。兩人倒地後,立即被學校送往附近醫院救治。目前,墜樓女生並無大礙,女處長鼻梁以及雙臂受傷,無生命危險,已回家療養。
“最美媽媽”吳菊萍徒手接住高空墜樓女童,已經定格為見義勇為的符號。其後,又出現多起驚心動魄的徒手高空接人事件,公眾每次都不吝真誠的敬意。這一次,也不例外。
不同於吳菊萍,張衛的身份有些“特殊”,她是墜樓者所在學校的老師和行政人員。毋庸諱言,在當下,不少人一談到高校的某些老師,特別是行政人員,油然而生的不完全是尊敬,往往還有鄙薄抑或嘲諷之意,把他們想像成趾高氣揚又缺乏責任心的“官僚”。這是一種偏見,張衛用壯舉為這一群體正了名,他們並不缺乏責任心,而從媒體報道的細節看,張衛在關鍵時刻伸出援手並非突發奇想,其學校同事稱“張老師一貫熱心腸”。
應該説,張衛救人或多或少是其“分內”之責。身為從事學生工作的學工處處長,張衛確實應該把握學生思想動態,眼見學生跳樓也應該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她徒手救人源自善心,也出自責任感。由此便引申出一個話題,今天我們如何在崗位上盡職盡責?
今天我們學雷鋒。雷鋒精神有一大內涵,即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精一行的敬業精神。如果每個人都能像雷鋒那樣立足本職、忠於職守、兢兢業業、精益求精,何愁我們的社會不興旺發達?問題的關鍵還在於,敬業是一種精神,一種責任,如果我們連本職工作都做不好,談何責任?如果不談崗位責任,而虛空地談論責任、談論道德、談論見義勇為,顯然難以使人信服。
發生在廣東佛山的小悅悅事件,至今仍讓人心緒難平。事件發生後,坊間不少人提出應當將“見死不救”入罪,通過刑事制裁來改變社會上蔓延的“見死不救”風氣。建議見死不救入罪,表達的是一種道德焦慮,初衷良好,但更應該培養的是人們的責任意識。
見義勇為,不需要道德裹挾,不需要大言炎炎,也不需要法律“勒令”,有時只是發自內心的美好。《感動中國》給“最美媽媽”吳菊萍的頒獎詞有一句特別讓人認可,“她並不比我們高大,但那一刻,已經讓我們仰望。”從吳菊萍到陳賢妹到張衛,再到無數個默默無聞的見義勇為英雄,他們都堅持著樸素的價值取向,都用心、用責任詮釋了何謂美、何謂善、何謂真,通過他們的事跡我們不妨也檢視自己的內心,我們該怎樣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