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鐵自動扶梯逆行事故震驚全國,1死28傷的慘劇背後,卻是“固定零件損壞,造成驅動鏈條脫落,扶梯下滑”這樣簡單得近乎蒼白的理由。
再往前看,2010年12月14日的深圳,地鐵國貿站發生類似事故,致25名乘客受傷。事後查明,原因同樣也是“固定螺栓松脫、驅動鏈條脫落、最後電梯逆行”,而這兩起事故中的故障電梯,都屬於同一個品牌——“奧的斯”。
北京地鐵扶梯事故在善後、人們在痛惜一個男孩的生命就此離去,也在追問,為何深圳地鐵電梯事故之後,安全隱患沒能排除?為何同樣的悲劇還在上演?一家網站調查發現的本市地鐵扶梯安全隱患,則尤其令人擔憂。好在,包括上海在內的很多城市都展開了專項的安全檢查。亡羊補牢,還不算晚。
東方網記者7月5日走訪了上海地鐵1、4號線的幾座車站,發現不少扶梯已超過安全檢驗期限。這是可見的硬傷,而乘客自救和應急措施的嚴重缺乏,則同樣令人擔憂——多數乘客對扶梯前的《乘梯須知》並不關注,也不知道扶梯首尾的下部都裝有緊急停止按鈕,更不知道“左行右立”有利於發生危險時減少傷害。同樣,多數乘客也不知道在事故發生時如何最大限度保護自己,他們只是猜測“是不是要蹲下”。
這樣的調查報道,將地鐵扶梯的安全隱患展示得一覽無遺。很明顯,管理部門工作不到位甚至失職,是安全隱患最大的成因——連對地鐵扶梯定期進行安全檢驗都做不到,遑論其他?要杜絕這樣的安全隱患,必須嚴格責任追究制度——這些工作都是誰負責的,必須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都必須清清楚楚地給大家一個交代。
北京的事故發生後,各地緊急排查安全隱患是必須的,但完善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靠近“公共空間零事故”。其實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並不複雜,比如説,在每部扶梯上都加上一塊銘牌,將安全檢驗的責任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留在上面,這樣不僅沒有了扯皮的空間,也有利於市民發現問題後及時上報。
除了完善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地鐵運營方和管理部門也應該通過各種途徑幫助大家提高避險和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扶梯前的《乘梯須知》當然是必要的,但卻不能僅僅滿足於這樣的簡單告知,事實上,行色匆匆的人們很少會停下來仔細看《乘梯須知》,他們需要的,是更直觀更形象的安全訓練。那麼,地鐵運營方和管理部門能否多拍幾條通俗易懂的公益廣告,通過站臺、電視臺等渠道迴圈播放,或者,多開展幾次乘客參與的應急演練,多張貼一些漫畫。
地鐵電梯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一環。要最大限度地達到“公共空間零事故”,管理方的責任心和市民避險能力的提高,兩者缺一不可。而這其中,管理和責任追究到位,尤為重中之重。地鐵如此,其他公共空間的安全保障,何嘗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