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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計程車集體漲價 服務不能降級

2020年01月14日 13:50:00來源:光明日報

  據媒體統計,全國共有13個城市推出了春節期間(1月24日—1月30日)上漲計程車費用的方案。這次計程車春節集體漲價的地方包括杭州、珠海等多個城市。其中漲價的方式分為兩種,一種是直接加收2到10元不等的費用,一種是調整起步價,執行時間都是在春節法定節假日期間。

  以浮動價格的方式,鼓勵司機春節堅持上崗,也讓他們更有動力提供優質的服務,這種“明目張膽”的漲價,有其合理的一面。其實每年春節,隨著服務行業從業者休假回家,除了公用事業部門,各服務行業基本都會迎來漲價。就算是非服務行業的企業,也會給春節期間加班的員工三倍工資。因此,沒有理由在其他人都享受假期福利的時候,還要求計程車司機按平時的收費標準來提供服務。

  另一方面,靈活的價格機制也有利於市場供求關係的平衡。春節期間,不少地方的公共交通運營都會壓縮,人們對打車的需求增加,但很多計程車和網約車司機卻在休假,這讓春節期間成為一年當中最難打車的時段,也是計程車拒載、漫天要價以及黑車氾濫等問題較嚴重的時段。因此,適當增加服務費用,調動計程車司機的積極性,能夠起到刺激供給的作用。這也是此次集體漲價公佈後,很多市民表示理解的原因。

  但仍然需要提醒的是,春節漲價在市場邏輯下合理,不意味著調價一定理所當然。作為帶有一定壟斷性質的行業,計程車的運價關係民生,不是完全市場化的領域。所以具體怎麼漲,漲多少,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相關部門不僅要嚴格論證,還得經過民意徵詢環節。尤其是一些現在還未實行漲價程式的城市,接下來不能跟風漲價、突擊漲價,也不能跳過論證環節,只是通知民眾一個漲價的結果。

  這次集體漲價,各城市的規則並不一致,即便是採用加收費用的方式,不少城市也不是一口價,而是採用梯度加價的原則。那麼這種加價的規則,同樣得高度透明,充分告知民眾,避免合理漲價變成司機自我“隨意裁量”的局面。另一方面,很多城市都明確規定,加價行為是在法定假日這幾天,不能提前,不能延後。但具體到現實執行環節,如何監督司機遵守規定?

  像以前一些地方的燃油附加費取消後,計程車司機依舊延時收取,利用資訊不對稱對乘客額外“盤剝”。類似亂象説明,具體的打車市場環境遠遠比政策設想的複雜,尤其是在春節打車難的背景下,乘客並沒有多少議價的話語權,所以更須嚴格監督政策實施。而且可以預想,即便是採用了梯度加價的方式,春節期間打車難的問題依舊無法得到根本化解,這決定了出行領域仍然是賣方主導的市場。

  過去,不少城市在春節期間都會採取集中整治的方式來規範計程車行業的運作,它所對應的正是集中涌現的拒載、漫天要價等負面問題。現在,隨著集體漲價方案的推出,在服務價格升級的同時,服務水準同樣需要升級。總之,乘客付出了額外的價格,就得享受對應的服務品質,不能在合法加價之外,還被賣方市場下的計程車司機繼續“套路”。

  不管怎麼説,春節期間,隨著大量流動人口返鄉,計程車服務品質將會成為觀察一座城市管理水準的重要窗口。因此在通過價格浮動機制確保司機權利之餘,乘客的出行權利同樣需要得到守護。(作者:熊志,係媒體評論員)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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