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齊魯晚報官微發佈山東巨野縣紀委、巨野縣監察局關於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通報,該縣田橋鎮政府辦公室主任魏衍順因吃拿商戶2個蘋果未交錢而被誡勉談話。魏衍順在了解當地蘋果價格時,和某水果超市老闆聊了10多分鐘,“吃了一個蘋果沒有交錢”;在另一家超市對蘋果價格諮詢了10多分鐘,“老闆知道了魏衍順的來意後,送給了魏衍順一個蘋果當樣品,魏衍順拿了蘋果後沒有交錢”。(澎湃新聞網11月25日)
“2個蘋果”引發的誡勉談話通報引發網上強烈關注,很多網友覺得從嚴要求幹部可以理解,可是不是真的已經到了吃個蘋果就要被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的地步呢?也有人認為,這表明這類幹部吃拿卡要慣了,順手就白吃白拿,就應該從一個蘋果抓起。
到底有沒有“抓小放大”,在2個蘋果引發的通報已備受關注時,還真得掰扯清楚。
從嚴於要求的角度看,認為該同志“罪有應得”自有道理:群眾利益無小事,抓幹部作風就得從一點一滴抓起。“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是我們的光榮傳統,防微才能杜漸,如果拿2個蘋果不當回事兒,那麼拿8個蘋果是不是事兒?拿兩筐呢?既然從嚴要求,就得立地抓起。有的基層幹部手腳不乾淨,就是從隨便吃拿仨瓜倆棗開始的,吃拿卡要皆由此生,矯枉或許就該過正。
可那麼多人感覺此舉純屬“抓小放大”,其背後的社會心理更耐人尋味。
“抓小”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大”管得比較好了,問題比較少了,最起碼也是“蒼蠅老虎一起打”。這個“大”有兩個含義:觸及的官員級別比較高,所犯錯誤比較大。不少網友擔心,當地縣紀委鄭重其事下發紅頭文件通報批評一個鎮裏的辦公室主任,是不是避重就輕應付差事——把零零碎碎的小錯誤拿出來通報批評,把觸目驚心的大錯誤捂起來;把級別很低甚至無級別可言的小人物“豁”出來,把級別略高的當地“大人物”捂起來?從趨利避害的角度揣測,這樣應付事兒會有兩個好處:一來不得罪人,大家見面當笑話聽,犯錯誤的也被視為替罪羊從而收穫很多同情;二來問題也沒多嚴重,當地領導還有面子,“你看我們抓得多具體,多小的問題都被揪出來了”。
實際上,這是在不同維度理解問題:一個是在應然(應該如何)維度,吃拿群眾任何一點東西都是有錯的,這是絕對真理;一個是在實然(實際如何)維度,必須警惕“別有用心”的某些“抓小放大”邏輯。
在當下討論這個問題,後一種警惕之心還是要有的。十八大以後尤其是執行八項規定以來,全國上下整頓作風收到了良好效果,雖説成績斐然,但很多行為還很隱蔽,僥倖心理也很頑固,紀檢部門必須一如既往真抓實幹,找準問題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幹部級別越高抓得要越嚴厲,要致力於把突出問題抓明白,絕對不能隨便找幾個“小魚小蝦”應付,否則會顯得組織故意要弄得不近人情、不食人間煙火,從而降低這項工作的嚴肅性,甚至讓大家在笑談間生出一些反感。
抓小不放大,抓小也抓大……唯有形成這樣的認識,才能持之以恒地推進幹部廉潔作風建設,久而久之,作風不斷改變,行政文明不斷提高,問題不斷“趨小”,公款大吃大喝沒有了,行政大手大腳沒有了,哪怕吃1個蘋果也會成為“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