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刊出了題為《90後大學生:我們不是股市裏衝動冒進的代名詞》的報道,隨後,《大學生“炒股風”應當止則止》《大學生炒股不宜提倡》等網路評論文章集中闡述了不提倡大學生炒股的觀點。
其實,關於學生尤其是大學生該不該炒股的問題,早在2002年,《光明日報》就以《學生炒股好不好》為題展開過探討。13年過去了,大學生炒股早已不再是新鮮事,也不能再被看作是影響大學教學秩序的“洪水猛獸”了,它和許多新生事物一樣,應當被理性、平和地看待。何況,大學生群體一般都已年滿18周歲,《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作為能對自己行為完全負責的成年人,去參與相關社會活動,理應被合理引導,而不是被簡單制止。
近幾年來,國家一直在大力提倡和鼓勵大學生創業,教育部去年頒發了《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實際上,炒股作為資本運作的一種方式,也是幫助大學生建立對資本市場認知的方式與途徑,有可能為大學生創業增加閱歷與機會。大學教育的目的,除了傳統的使學生具備“自由之思想、獨立之人格”外,更要讓學生在踏入社會前掌握一些基本的能力與技巧,譬如對市場經濟、對資本積累的感性與理性認知。目前,國內已有大學生勇吃第一隻螃蟹——為創業而休學,所以大學生利用課餘時間炒股,實在算不上“大逆不道”。
當然,“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炒股也是因人而異的,家庭經濟實力、學業所佔精力等都是必須衡量的要素。也正因如此,高校更應積極引導學生群體中的炒股行為。須知,在全民越來越重視理財的大環境下,單純地制止是不可能杜絕大學生炒股的。既然堵不如疏,就應該主動採取措施,一方面要從觀念上引導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理財觀,讓學生明確大學期間炒股的目的旨在鍛鍊能力,不鉅額投資,不負債炒股,且不能以學業為代價、無理性地去炒股。另一方面,也可以從專業角度給予學生相關指導,如聘請專業投資人、專家學者等開設講座,讓學生能夠運用自己的所學進行分析判斷,在股市中進退有度,成為一個理性的投資者。(蔡麗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