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縣設市”不是城市化的靈丹妙藥

時間:2015-04-29 15:03   來源:光明日報

  “撤縣設市”不是城市化的靈丹妙藥,無論是縣,還是市,都要走出以往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的誤區,不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真正著眼于提升公共服務、滿足民眾權益,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人的城市化”。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日前報道,如今,打開很多縣政府的官方網站,都可以看到一個關鍵詞:撤縣改市。今年年初,民政部一次批復吉林扶余和雲南彌勒兩個縣改市。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全國醞釀“撤縣設市”的縣已達上百個,有媒體最新統計的數字是:至少138個。

  在現行的行政級別框架下,縣與縣級市仍屬同一級別,但二者在實際運作中則各有側重。縣更強調發展“三農”,而縣級市則更注重工業化、城市化,在財政轉移支付、專項扶持資金、建設用地指標等諸多方面,均有相應的政策利好。特別是,設市以後,同一個行政區域內,市可以在財稅分成、城建資金等方面佔有更多的份額,而不必總是給上級市“作貢獻”。凡此種種,均會驅使很多縣,包括有著清晰傳承脈絡的“千年古縣”,競相加入新一輪的改市暗戰。甚至不少學者也為之推波助瀾,以現有城市太少為由,認為“必須立即重啟撤縣改市,這個改革重啟的重要性和緊迫程度一點兒都不亞於放開二胎”。不過,紛紛擾擾中,仍應警惕時下這股風潮,不要淪為新的城鎮化“大躍進”。

  縣改市應該設定基本的制約性條件,並分類實施、區別對待。在地區差異依然存在的情形下,顯然不能單純以人口規模、經濟指標、基礎設施等要件評判。除此之外,還應該著重考慮社會發展指標與生態環境指標,以及在區域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影響力,等等。應該通盤考慮,有序推進,而不是一哄而上,來一個“人為造新城”的行動。現實中,不排除一些縣份以城鎮化之名,行圈地蓋樓、土地財政之實的做法。一旦放開,必然會迎來一個建設用地擴張的高峰期。事實上,國務院之所以1997年叫停“撤縣設市”政策,就與城市盲目擴張造成的佔用耕地密切相關。

  城市化首先應該是“人的城市化”,而非人為造城。一個城市的聚集與成型,固然不排除人為推動的因素,但主要還是自然發育、生長的過程。城市管理者過於心急,匆匆忙忙地大規模建市,無異於揠苗助長。如果一個縣的發展足夠好,改不改市,意義也並不大;如果發展無方,只是寄希望於改市這支“強心劑”,除了浪費鉅額的行政成本,不可能有更好的發展。

  當然,這一事件也表明,以往的行政體制對於縣一級管理過於細密,收權過多,客觀上也造成縣的財稅分成、城建費用嚴重不足,導致自身積累不夠、造血不足。應全面深化縣級行政改革,擴大財政賦權,強化政策性扶持,以釋放地方經濟的活力,真正為城市化打下堅實的基礎。

  “撤縣設市”不是城市化的靈丹妙藥,更不是解決時下經濟下行問題的應急之策。無論是縣還是市,都要走出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的誤區,不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真正著眼于提升公共服務、滿足民眾權益,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人的城市化”。(胡印斌)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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