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光靠“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的宣傳恐怕是不行的,關鍵還得靠制度約束
日前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餐飲經營者不得銷售不符合國家産品品質及食品安全強制標準的食品。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顧客投訴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對機制。此外,辦法還規定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並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後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10月9日中國新聞網)。
民以食為天。隨著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人們外出就餐的次數越來越多了,餐飲業也呈現出一片紅火的場景,但是隨之産生的餐桌浪費問題卻日益嚴重,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兩種:一方面是以簽單消費為代表的公款消費及商務宴請,許多人因為花的不是自己的錢便大手大腳,不把浪費當回事;另一方面,出於面子問題,信奉“禮多人不怪”,在請客時,認為點菜時只有多點菜、點貴菜才能顯示出對客人的熱情,與此同時對於“吃不了兜著走”卻看做丟臉行為。
現代人或許已經難以理解“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的意思。他們在宴請賓客,大擺筵席時,各種浪費,隨處可見。各種場合的餐桌上,各個單位的食堂裏,每天倒掉的飯菜不計其數,誰曾想到,還有一些人在貧困的邊緣掙扎,吃不飽、穿不暖。據統計,中國餐飲業每年浪費的糧食能養兩億人。這是一個何其驚人的數字,可以想像這是一筆多麼巨大的浪費。因此,治理餐桌浪費已經刻不容緩。
古語有雲:“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意思是勤儉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惡中的大惡。在一些國家,浪費被視為可恥行為,暴殄天物更被看作是一種罪惡。但在某些國人觀念中,恰恰缺乏這種羞恥和罪感。因此,要遏制餐桌上的浪費,首先要重建社會文明,力倡適度消費的美德。餐桌上的浪費除了公款消費部分,還有一部分屬於公民的私生活,同樣適用道德倡導、文明勸告、政府示範等引導,力戒鋪張浪費陋習。另一方面,面對現實存在的大量剩菜剩飯的浪費現象,還須加強立法約束,對餐桌上的浪費行為採取一定的強制性措施。用立法方式規範浪費現象,並將剩菜剩飯現象納入考核,對餐桌上的浪費進行雙重制止。
雖説餐飲浪費屬於文化和道德範疇,但要想從根本上遏制餐桌上的剩菜剩飯現象,單靠簡單的教育活動和個人的思想覺悟似乎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加強相關立法也僅僅是第一步。尤其是確立的法律法規如何實施,懲處標準如何衡量,監督機制如何建立,測評制度怎樣完善等相關問題都是應該繼續深入探究的。應該説,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光靠“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的宣傳恐怕是不夠的,關鍵還得靠制度約束。為了避免餐飲浪費,有關部委和一些地方以強制性手段對餐飲企業的行為來一次急剎車,實在是一種良性的規勸和制約,值得一試。(吳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