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賊變俠盜背後的反腐期待

時間:2014-08-14 10:32   來源:錢江晚報

  湖南女子唐水燕是個專偷辦公室的女賊,她進過不少“大人物”的辦公室,有廳長、局長,還有行長、理事長。據她向公安機關供述,從2006年到2014年,她去過河南、山東、江蘇、浙江、湖南等地,進入“記不得反正太多了”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辦公樓,拿過“算不清但你想像不來”的名酒、好煙、購物卡、奢侈品、珠寶玉器和貴重藥材。

  在網上,很多人都稱唐水燕為俠盜。一個小偷,和一個俠盜挂起鉤來,這簡直就是話本小説裏的演繹。唐水燕幹的事,跟所謂的俠盜全然不同。無非是偷竊對象正好跟貪官有了某種程度的重合,看上去有了就此發揮民眾想像力的空間。可人家俠盜是為了劫富濟貧,唐水燕的偷竊行為卻是為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利,想要不勞而獲。固然,唐水燕的一些偷竊對像是大人物,是廳局級的官員,也許出現在他們辦公室的大量財物是受賄所得,也許這些官員確實有問題。但這些並不能構成唐水燕盜竊行為的正當性。除了疑似貪官之外,還有大量的非官員的財物被其偷盜,從法律上來説唐水燕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的底線,必須受到法律的懲處。

  女賊之名,令人難堪,俠盜之説,聽上去光芒萬丈。一個闖入大量官員辦公室的女賊,之所以受到一些人的追捧,很容易找到它的現實基礎。在民間,民眾對貪污受賄的官員深惡痛絕,對貪官被揪出來暴露在公眾眼前拍手稱快,好幾次兩會前夕,對於民眾最為關心的十大問題,懲治貪腐基本上都赫然在列。但是無論這種對貪官的仇視情緒多麼強烈,也不能構成將一個女賊美化為俠盜的充分理由。對唐水燕來説,之所以選擇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等辦公樓下手,也恰恰是因為能在那裏得到豐厚的回報,而不是秉持著什麼為民除害之類的崇高理想。今年8月初她向中央紀委網站提交材料,實名舉報兩名官員受賄,也是一種落網被擒後想要謀求減刑的後知後覺的行為。

  無論是大賊小賊,只要觸犯了法律,都要付出代價。對於反腐來説,的確不時有小偷或小三掀翻貪官老底之事,但那只能是奇兵,不應該視為主要力量。報道中説唐水燕看到官員辦公室沒什麼可偷的,會小心地帶到府離開,不僅不會“失望”,反而會充滿敬意。此種敬意有點莫名其妙。辦公室沒有,你怎麼知道家裏就沒有?要靠女賊完成反腐的大任,辦公室要翻找,家裏也要挖掘,不會點高來高去的輕功和穿墻入戶的超能力,著實夠嗆。

  俠盜之名,寄託的其實是民眾對反腐的殷殷期待,而這種期待,恰恰是女賊無法完成的。嚴密的事前預防和監督體系,嚴厲的問責和追究制度才是讓貪官們無所遁形的正面力量。在法治的羅網下,循著蛛絲馬跡,老虎和蒼蠅一個都不放過。而女賊,客觀上確實能為蛛絲馬跡做出貢獻。

  希望她能立功,希望她能減刑,但俠盜之名,還是算了吧。(董碧輝)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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