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海關總署就媒體反映的“海關總署天津教育培訓基地設施豪華”做出回應,表示已責成該基地認真核查,如果發現有違反規定情況,要求立即整改。(6月29日《北京青年報》)
公眾不免想問這樣幾個問題:其一,誰在此消費,誰為消費埋單?據悉,該基地只接待機關單位等團體的會議,其中海關內部會議約佔一半。也就是説,主要是各種機關單位人員來此消費,公款在埋單,而埋單者無疑是廣大納稅人。
其二,該基地存在多少違規,或者助長了多少違規?該基地提供一系列商業娛樂服務是否違反中央嚴禁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的規定,需要調查確認,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該基地的檔次和經營項目不符合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和反“四風”的要求,至少助長了“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而該基地工作人員表示,“所有的餐飲娛樂費用我們都可以給你們糅在會議費裏面,方便你們報銷。”這更是與“八項規定”背道而馳。
其三,培訓基地何以變為“高檔消費基地”?按理説,培訓基地不僅是與工作有關的培訓與學習的地方,更是提升正氣、正能量的地方,然而,這個海關培訓基地給人的印像是,培訓是一個幌子,實為一個享受、消費的地方。那麼,這種變味的培訓基地是怎麼形成的?
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該基地從建設到日常管理,中央相關禁令似乎都沒有落到實處。儘管1988年就出臺了《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此後又三令五申,但相關禁令對豪華培訓基地沒有形成有效約束。次要原因是,反腐忽略了政府部門培訓基地。如果反腐機關真正把這類培訓基地列為監督重點,恐怕沒有多少機關單位敢於來此消費,如果沒有公款消費需求,這類依賴於公款消費的高檔基地也難以存在下去。另外,對會議經費從預算到審議都把關不嚴,造成一些機關單位來此消費,並把娛樂費用糅在會議費中。
不管什麼原因造成培訓基地“變味”,總之,新華社記者探訪發現的情況是一封“舉報信”,提醒有關部門儘快介入調查,既要看該基地還有多少違規之處,更要看哪些機關單位來此消費。雖然海關總署已責成該基地認真核查,但自己查自己恐怕沒有多少效果,亟須要獨立的反腐部門介入調查。(張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