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有北京“後花園”之稱的北京昌平,除了擁有便於遊客住宿休閒的多個度假村、森林公園,還有十幾個政府部門和企業的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集中於此。無獨有偶,深圳一些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建設的多處培訓中心,因為佔據當地最美海岸線引發市民關注。
這些以培訓之名建立起來的“內部培訓中心”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佔據優質的公共旅遊資源,把本應該屬於公眾共用的優質旅遊資源專屬化,變成少數人享有的特殊領地。一年365天,培訓只是偶然為之,度假娛樂才是常態。不僅如此,佔盡優質旅遊資源的內部培訓中心,還淪為了一些人坐地生財的囊中資本。由於這些培訓機構通常規模大,收費標準高,對內服務的同時也對外營業,因此往往成為一些單位隱蔽“小金庫”的重要來源,甚至還可能成為他們請客應酬、權錢交易的場所,而這無疑會助長隱蔽的腐敗。
實際上,對於黨政機關的“培訓中心”,我國早已有禁令。1994年頒布的《關於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脫鉤的規定》、200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的《關於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等,均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與所屬企業脫鉤進行了規定。但從媒體暗訪的情況看,許多依山傍水的旅遊區幾乎都有政府部門下屬的度假村、培訓中心的身影,許多優質景區淪為個別政府部門封閉式的福利平臺。那麼這些培訓中心項目又是怎樣審批通過的,又是否具備相關許可,是否符合規劃、環保的要求呢?
同樣,對於已成既成事實的培訓中心亂象,這些年來也有過不少頗具聲勢的“清理風暴”,中央出臺過諸如《關於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之類的相關政策性文件,但政策到一些人那裏,總是“風過又回頭”,“雨打地皮濕”。行動風暴之後,內部培訓中心要麼打擦邊球,要麼從地上轉入地下,變身隱形。這些也都説明,根治培訓中心亂象,還得下定決心將這些內部機構與黨政機關徹底切割,並規範其消費行為,一旦執行不到位,該處罰就處罰,該問責就問責,行動和禁令才可能真正形成威懾。
改作風,樹新風,從本質上來説,涉及的是體制機制的變革,是具體利益和權力運作的調整。具體到掃除培訓中心亂像這件事,就是要讓市場的歸市場,讓政府、市場各歸其位,通過轉變政府職能、體制調整和市場化改革,推動眾多官辦培訓中心、後勤機構改制轉型,才可能從根子上杜絕不正之風,堵住利益輸送和權力自肥的通道。(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