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監管模式升級了、監管觸角也有前移的跡象,但監管者的責任心有沒有升級仍不得而知。如果責任心沒有升級,監管再怎麼升級也只是空中樓閣,徒具觀賞價值
6月23日,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這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法律頒布于2009年,實施僅5年即面臨大修,無論是官方還是學界,都感到計劃趕不上變化快。早在去年10月,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多名專家表示,本次提請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多數修改內容延續了送審稿的思路,比如堅持重典治亂,大幅提高企業違法成本,政府失職將被問責(6月23日《新京報》)。
食品安全現狀,的確不容樂觀。吃過元素週期表、躲得過三鹿奶粉躲不過地溝油式調侃,早已成為公眾的習慣。在這樣的境況下,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需要重新樹立公信,以完成必要的救贖。之前,食品安全紅黑名單制度的設想,就是積極的嘗試。如今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則是夯實基礎的舉措,確保食品安全在法律上有更加合情合理的根據。這些自覺行動,透露出相關部門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決心與勇氣。
就食品安全法的修訂草案而言,的確有很多亮點。如監管模式有所升級,對食品安全監管,由過去的生産、流通、消費環節分段管理,改為統一管理,這雖然早在去年3月就已經推出,但如今的新法將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再如,目前保健食品監管、網購食品監管等領域存在法律法規空白,有望在本次修法中得到彌補。此外,新法的另一個亮點是——罰款額度或大幅提高。而後者,也被輿論認為是呵護食品安全的有力武器。
上述都是亮點,也是很有針對性的法律更新,不過,還需不看廣告看療效。客觀地説,現實中的食品安全問題,大多是媒體曝光而不是監管部門發現,監管跟著曝光走的現狀,也一直飽受質疑。而媒體曝光時,大多是問題已經發生,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許多無辜的孩子受到傷害;再如大頭娃娃事件,對孩子們的影響也是長時間的。是因為之前沒有監管模式與監管體系嗎?顯然不是,而是由於相關人員的失職瀆職,導致監管形同虛設。
如今,監管模式升級了、監管觸角也有前移的跡象,但監管者的責任心有沒有升級仍不得而知。如果責任心沒有升級,監管再怎麼升級也是空中樓閣,徒具觀賞價值。從某種意義上説,我們不缺少法律,缺少的是對法律的執行。在食品安全一事上則是我們不缺少制度規定,缺少的是對制度規定嚴格執行的責任與信仰。
眾所週知,提高罰款額度,如果是監管跟著曝光走,那危害已經産生,再多的罰款也難以撫慰受害者的心靈,對責任人、失職瀆職者施以再嚴重的處罰也只是次優選擇。把問題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優的選擇。監管升級了,罰款提高了,都是好事,都值得點讚,但更需要監管者提高責任意識。畢竟,法律的修訂與完善固然令人期待,但加強監管者的責任意識是更加迫切與重要的事情。
據悉,對於食品安全法的修訂,社會各界共提出5600多條修改意見,有效文字總計84萬字,足見公眾對此事的關注。既然如此,那麼法律與監管者的責任,的確需要雙雙升級,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確保舌尖上的安全。(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