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何以成為公安局的後花園?

時間:2014-05-09 09:31   來源:光明網

  機動車駕駛學校是培訓駕駛技能的社會化機構,公安局則是組織駕駛證考試的主管部門,兩者之間本應經緯分明。不過,近日卻有聽眾反映,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局從2007年開始,陸續使用了當地一家駕校賬上的4700多萬元資金。(5月7日中廣網)

  食品,藥品、工具、襯衣、領帶、箱子、藥箱、化粧品、教學費,大至汽車,小至絲襪……江西省景德鎮市公安局在當地景安駕校報銷的費用可謂是五花八門、無所不包,進出隨意,堪稱公安局的“後花園”。

  駕校是培訓駕駛技能的學校,公安局則是組織駕駛證考試的主管部門,該駕校與公安局糾纏不清,緣于景安駕校的前身是景德鎮公安局創辦的“公安駕校”, 黃某則以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駕校校長,2007年3月,還從公安局退休。如果説,歷史淵源導致兩家單位沾親帶故的話,在2004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正式施行以後,“任何國家機關以及駕駛培訓和考試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的嚴令之下,駕校何以依然成為公安局的後花園?

  一邊是景德鎮市公安局公開發出的與駕校的“脫鉤函”:“ 今後駕校與市公安局無任何經濟往來。特此函告!”,一邊是從未辦理任何財産移交和過戶手續;一邊宣稱黃某個體經營,一邊大肆違規在駕校採取報賬制和上繳費用等方式支出經費,身為組織駕駛證考試的主管部門、執法機關,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執法犯法,有辱公安隊伍的形象和法律的威嚴。

  按照財務專業術語,公安局在駕校報銷稱為走賬。值得注意的是,景德鎮市公安局從2007年開始,陸續通過駕校走賬4700多萬元資金。而2013年4月黃某父女二人,被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以侵吞國有資産,涉嫌貪污為由,予以逮捕。五年半的時間,駕校與公安局一直“合作愉快”,秘而不宣,為何駕校負責人被拘之後突然翻臉?這些票據是真實發生過的公安局與駕校經濟往來的證明,還是侵吞國有資産的“秘密通道”?是分贓不均還是揭發立功?時下,不良駕校惟利是圖,肆意漲價,百姓頗有嘖言,公安局這些暴增的千萬費用最終是全部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還是進了私人口袋?

  國務院2006年頒布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中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將各項罰沒收入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地方政府應將公安機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保障。《人民警察法》中也明確規定,不得違法收取費用,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然而由於公安機關的特殊職能和地位,權力難受約束,監督難以到位,往往造成“燈下黑”。 景德鎮市公安局聯手駕校,究竟開的什麼“車”? 這起爆料,水到底有多深?全國各地還有多少這樣的“政企合營”,公私不分?景德鎮市公安局和駕校的“怪胎”,或許掀開了冰山下的一角。(斯涵涵)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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