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超載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和地方迅速整改。
分析河南永城超載事件,暴露出最核心的問題是執法部門錯誤的“執法邏輯”。本應以保護公路運輸安全的治超職責異化成按月份固定金額處罰收“月票”,對部分運輸煤炭、土石方等車輛只罰不卸的以罰代管等亂象。背後深層次的問題是“以罰養超(員)”,以及部分公職人員涉嫌失職瀆職犯罪。
我們也應當看到,近些年公路執法亂象在不同領域、各個地方都曾經被媒體陸續報道。中國的公路之所以被戲稱為“印鈔機”,一部分原因與公路合法的高收費有關,另一部分原因就是涉及公路管理的各個職能部門“罰款有道”,給貨運企業增添了沉重的負擔,給物流産業造成栓塞,進而間接將成本傳導給終端消費者。要想降低物流成本,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國家必須下決心對公路三亂問題的根源進行改革。
河南永城超載事件錯誤的“執法邏輯”背後,是某些地方部門官員錯誤的“執政邏輯”:當一個行業被亂罰款異化成“魚肉”,當政府公權被異化成罰款機器,執政為民的根本目的就被架空了,官僚主義必然橫行氾濫,官民關係必然尖銳對立。對此,不光河南永城的相關部門以及交通運輸管理行業要警醒,其他地方的相關執法部門和其他行業的主管部門也要及時反思,對錯誤苗頭要當頭棒喝,切實按照中央要求,把“反四風”貫穿到各自行業執法的整改當中。
反思近些年,各地頻頻出現的天價拖車費問題,公路亂設卡、亂罰款等問題,可怕就可怕在不正之風和行業監管部門的不作為、亂作為逐步形成了強大的針對批評的“免疫力”。今天被曝光了,象徵性地整改一下,明天繼續把亂罰款進行到底,個別一線涉事執法人員被“嚴肅處理”宛如在爛瘡上貼膏藥,除了暫時遮羞沒有根本療效。
因此,對此次永城超載事件,社會各界不光要關注一時、一地、一個行業的整改效果,更應當把監督的視線拓展到所有公路執法相關部門,看看類似的官僚主義是不是還在某些地方、某些領域大行其道。(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