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霧霾罰單對市也應對人

時間:2013-12-12 10:58   來源:法制日報

  風吹走了霧霾,但沒能吹走反思。《遼寧省環境空氣品質考核暫行辦法》公佈以來,遼寧省首次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罰繳總計5420萬元。罰繳資金將全部用於藍天工程治理環境空氣品質(12月10日新華社)。

  問責不是目的,可是沒有問責就達不到目的。在這樣的背景下,見到遼寧給8個城市開出“霧霾罰單”,確實讓人眼前一亮。“霧霾罰單”的出現,體現了言出必行的政治品格,也體現了動真碰硬抓環境的思路,給人們傳遞了信心和希望。

  但是,對於治理霧霾必須從最壞處考慮,必須下最大的決心、盡最大的努力。在這一理由下,“霧霾罰單”還可以更給力些。具體地講,在罰款的力度上還可以再大一些。據稱,8個城市中最少的本溪被罰了20萬元。如此數額,相對於財政收入可能有些不痛不癢,相對於空氣治理也可能有些微不足道。

  在指向上還可以更明晰一點。“霧霾罰單”對市不對人。雖然説空氣污染、霧霾的形成有著複雜的原因,不僅僅是哪一個人甚至哪一個部門的問題,但“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然坐到了那個位置上,就得承擔應有的責任。剛剛發佈的《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強調,完善幹部政績考核評價指標,“把有品質、有效益、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社會和諧進步、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等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空氣品質顯然是考核的應有內容,既然空氣污染了,那就應該啟動問責。

  這一意義上,“霧霾罰單”的出現雖是好事,但還可以更給力一些。防治霧霾需要啟動行政問責,這才會形成更大的正能量。 (喬杉)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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